東北網5月28日電 從28日起,哈市將對建築市場秩序進行專項執法檢查。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未按合同約定發放農民工工資的工程,將被責令停止施工。
哈市建委將對在哈市轄區內投資額在200萬元以上在建的各類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和相關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進行專項檢查。對於在檢查中出現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應招標工程規避招標、建設單位擅自發包;有轉包、掛靠、違法分包或無證、越級施工行為;工程存在嚴重質量、安全隱患;未按總包合同或分包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的,未按合同約定發放農民工工資的工程將被責令停止施工,並給予經濟處罰。同時,對檢查中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單位,將其不良行為記錄在企業誠信檔案中,作為信用等級考評的重要依據;對於違規情節嚴重的建築企業和執業人員,按照《哈爾濱市建築業企業綜合信用評價暫行辦法》有關規定,予以重點監管和依法懲戒,同時通過哈爾濱市建設網和新聞媒體向社會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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