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30日電(周時鋒 記者杜筱) 黑龍江省將於2007年6月1日起施行《黑龍江省建築工地食堂衛生管理辦法》,加強我省建築工地食堂衛生監督管理,保障施工人員和民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這是記者今天從黑龍江省衛生監督所了解到的。
《黑龍江省建築工地食堂衛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黑龍江省食品衛生管理條例》、《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等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的。在《辦法》中,對建築工地食堂食品衛生責任人、布局、原料采購、加工過程、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和健康體檢等都做了具體規定。
《辦法》明確了建築施工單位是建築工地食堂的食品衛生安全責任人,建築工地食堂應當在開工前向轄區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衛生許可證。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不得加工經營;建築工地食堂應設置在離垃圾堆(場)、坑式廁所、糞池等有毒有害場所25米以外地勢較高的地方,並有符合衛生要求的上水設施及污水排放設施;食品處理區應設置在室內,其設有獨立的前處理間、獨立的烹調間、獨立的食品庫房或專用的食品儲存場所;地面、牆壁、天花板應防水、防塵、易清洗,烹調場所應有不低於1.5米的光滑、不吸水和易清洗材料制成的牆裙;應設置必要的排風設施、冷藏設施、消毒保潔設施,自備餐具的,應為其提供洗碗洗手設施,並設置有效的防蠅、防鼠、防塵設施;采購食品及原料時應索取生產廠家的衛生許可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食品加工應當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污染。食品要燒熟煮透,易腐食品要冷藏;食品加工用水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用容器或水箱儲水的,必須加裝衛生安全防護設施並定期進行清洗、消毒;貯存、運輸和盛裝食品的容器、工具、包裝材料等應安全無害,不得使用非食品容器盛裝食品及其原料。同時還規定,從業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