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31日電 駕駛員違章駕駛,不僅要受到經濟處罰,還要根據違章程度進行扣分,一年扣滿12分就得重新『回爐』學習。一些經常違章的駕駛員為了一年之內不被扣滿12分,便互相買賣駕照分,每分50至100元不等。
近日,哈爾濱市民李先生又接到了一張交警電子眼違章處罰通知單。這已經是剛開車半年的李先生接到的第三張罰單了,駕照已被扣了6分。一名朋友提醒他說,電子眼只拍違章車輛,拍不到違章的駕駛員。因此可以借用其他人的駕照來『代扣分』,否則,扣滿12分時不但要被扣證還要參加學習。於是李先生找了一名有駕照但不常開車的親屬,一起來到交警部門。李先生親屬的駕照被記扣3分,他交了罰款。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很多駕駛員都有過找人『代扣分』的經歷。在這樣的情形下,『交通違法代扣分』就很有市場。記者了解到,除了拿親戚朋友駕照代扣分外,還有一些考取駕照卻沒車開的人,公開出售自己駕駛證每年的12分,形成了『代扣一族』。
28日10時許,記者來到香坊交警大隊門前。一名大約40左右歲的女子見記者在此徘徊,便主動上前搭訕:『你到交警隊辦理什麼業務啊,要是駕駛證扣分了,我賣給你,一分100塊,要是多買還可以優惠,3分以上70塊一分。』
這時,一名男子將記者拽到一邊,他說:『你到我這買吧,60元一分,多買50元一分。』當記者問如何進行買分交易時,該男子稱,他和記者一起到交警部門。罰款金額由記者承擔,扣分時該男子出示他的駕照原件和復印件,並告知交警違章車輛是他駕駛的,就會在該男子的駕照上扣分。
見記者無意購買,該男子又開始與另一名買分男子搭訕。不一會兒,兩名男子雙雙走進交警大隊,記者悄悄跟在後面。只見賣分的男子在復印室將駕駛證復印後,與買分人一起走進處罰室。買分男子將電子眼處罰單、行車執照以及賣分男子的駕駛證原件和復印件一起交給交警,交警開完罰單,在核實駕駛證後,便在電腦上進行扣分登記。
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從2004年5月開始,對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除按規定給予處罰外,還實行扣分制度。對在一年內扣滿12分的駕駛人,交警部門將扣留其駕駛證,駕駛人要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並接受考試,主要目的就是加強駕駛員的法制觀念。考試合格後可恢復12分,發還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一年)內扣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在每年的12月9日自動恢復至12分。
據交警部門介紹,駕駛員之所以能『鑽空子』是因為駕駛員的駕駛證與所駕車輛並不是『一對一』的關系,電子眼只能拍到違法車輛的號牌,而且通常是拍後牌,無法拍到駕駛員。所以賣分的人可以說『我是開朋友的車違章了』。目前,交警部門對拿別人的駕駛證來『代扣分』的現象還無法辨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