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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臺首部《辦法》規定:給民工做飯須有健康證
2007-05-31 10:47:55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周時鋒 董艷春
東北網5月31日電 首部《黑龍江省建築工地食堂衛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6月1日起實施。按照該《辦法》,明天起,為民工做飯者必須要有健康證,工地食堂要為民工配備洗手洗碗設施,衛生突發事件由施工單位承擔責任。
據了解,在《辦法》中,對建築工地食堂食品衛生責任人、布局、原料采購、加工過程、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和健康體檢等都作了具體規定。
《辦法》規定,建築施工單位是建築工地食堂的食品衛生安全責任人。建築工地項目負責人是建築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建築工地食堂管理人員是食品衛生安全直接負責人。建築工地食堂,應當在開工前向轄區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衛生許可證,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不得加工經營。
建築工地食堂應設置在離垃圾堆(場)、坑式廁所、糞池等有毒有害場所25米以外地勢較高的地方,並有符合衛生要求的上水設施及污水排放設施。食品處理區應設置在室內,並設有獨立的前處理間、獨立的烹調間、獨立的食品庫房或專用的食品儲存場所。應設置必要的排風設施、冷藏設施、消毒保潔設施,自備餐具的,應為就餐民工提供洗碗洗手設施。
責任編輯:呂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