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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設5條『高壓線』打壓房地產違規行為
2007-06-11 10:57:08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於志華 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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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6月11日電 因開發建設企業存在嚴重違規行為,導致購房者無法及時進戶或辦理產權證等行為,今後有望在哈爾濱市開發建設市場上絕跡。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哈爾濱市為打壓房地產違規行為設置了5條『高壓線』,『觸電』企業將被清除開發建設市場。

  『觸電』企業將被清除哈埠市場

  據了解,本月5日頒布並實施的《關於維護哈爾濱市開發建設市場良好秩序的工作意見》中,對5條『高壓線』做了詳細解讀:其一,由於開發建設單位違規、違法行為引發30人以上到省、市,5人以上進京上訪或因上訪引發嚴重社會影響群體事件的;其二,開發建設過程中出現一次性死亡或重傷3人以上或經濟損失超過10萬元的;其三,單項欠繳土地出讓金、配套費或偷稅漏稅超過50萬元或超過3個月惡意不還的;其四,開發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50萬元和6個月以上的,拖欠農民工工資5萬元以上超過一個月的;其五,存在審批手續不全擅自開建、未按規定配建廉租房、未履行商品房聯機備案手續,囤房惜售、哄抬房價等其他嚴重違規行為的。

  《意見》明確對存在上述違規行為的開發建設單位實施『遞進處罰』。相關管理部門發現開發建設單位存在上述問題後,將第一時間通知其『停建』、『停售』,自行整改,並將問題情況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對限期整改不力的問題單位,將由市良好秩序辦會同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收回各項行政許可或終止辦理問題單位建設項目的相關建審手續,並向社會公開曝光。同時,該問題單位將不得參加新開發建設項目的招投標。

  建設項目上網實行全過程監管

  今後,哈爾濱市將對建設項目全部上網,並在網上實行全程監管和公示,建立提前介入管理機制,防止房地產開發建設市場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發生。

  據悉,今後,市良好秩序辦將對全市所有新建項目,包括開發建設項目和單位自建住房項目的項目核准、規劃報批、土地取得、房屋拆遷、工程建設、房地產廣告、房產測繪、房屋銷售等全過程進行監管。在建設項目取得第一個建審手續後,及時將項目後續的審批、工程進度、房產測繪成果、銷售等情況在網上公示,便於管理部門和百姓對其進行監管。對於守法誠信經營的建設單位,給予通報表揚;對於觸犯5條『高壓線』的建設單位,嚴肅查處。

  同時,哈爾濱市還將實行商品房預售款監管制度,確保商品房預售款用於工程建設,防止建設單位因擅自挪用而產生的延期進戶及『爛尾樓』問題發生;實行欠費項目緩批制度,防止政府收益流失;實行房產測繪規范管理制度,所有建設項目房產的測繪業務公開招投標,測繪結果需經房產住宅局審核同意;實行單位自建住房嚴格管理制度。對以集資、合作建房名義變相搞商品房開發對社會銷售的,要從嚴查處其相關責任人,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無證售房交易額5%將被罰沒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商品房市場管理,規范經營秩序,維護購房人合法權益,哈爾濱市自本月5日起開始實施《關於加大對非法銷售商品房屋整治力度的工作意見》。根據該《意見》,無證售房交易額的5%將被罰沒,同時首次明確擅自向社會銷售單位自建房,法人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據悉,這個由市房產住宅局、市工商局和市監察局聯合下發的《意見》從哈爾濱市商品房市場的實際出發,將房屋建設單位4項違規行為列為整治重點:一是未取得《哈爾濱市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開展認購、登記、選號,以及收取預訂款和預售商品房的行為;二是未取得《哈爾濱市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發布商品房銷售廣告的行為;三是單位自建職工住房的建設項目,違法向社會售房的行為;四是其他擾亂商品房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意見》提出建立部門聯動與公開曝光機制。要求各相關行政管理部門,通過聯合檢查與社會舉報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對全市商品房市場的巡查與監管,對存在問題的房屋建設單位,各負其責,各司其職,依法處罰。對存在問題的房屋建設單位,在嚴格執行行政處罰的基礎上,各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要對其違法、違規經營行為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公開曝光,發現一個,處理一個,曝光一個。

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