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11日電 記者10日從哈市房產住宅局獲悉,為進一步加強商品房市場管理,規范經營秩序,維護購房人的合法權益,哈市將重點整治非法銷售商品房的行為。其中,將重點整治開發商無證售房、單位自建職工住房向社會銷售等百姓關心的問題。
據了解,此次整治內容的重點是,未取得哈爾濱市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開展認購、登記、選號,以及收取預訂款和預售商品房的行為;未取得哈爾濱市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發布商品房銷售廣告的行為;單位自建職工住房的建設項目,違法向社會售房的行為;其他擾亂商品房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據哈市房產住宅局工作人員介紹,對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預售商品房屋的,由哈市房產住宅局按規定程序,責令其停止銷售行為,沒收違法所得,處以交易額5%%的罰款。同時,由哈市建委對其違法經營行為記入開發企業信用檔案。對於涉嫌詐騙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於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發布、刊登商品房銷售廣告的開發企業和新聞媒體,由哈市工商局依法進行處理;此外,將按照相關規定,嚴格單位自建職工住房銷售行為的管理,對於違規銷售的,依法從嚴處罰。
為了杜絕此類問題的出現,實行項目全程網上監管與公示制度,特專門成立了哈市良好秩序辦。秩序辦將對全市所有新建項目(開發建設項目、單位自建住房項目)的項目核准、規劃報批、土地取得、房屋拆遷、工程建設、房地產廣告、房產測繪、房屋銷售等全過程進行監管。在建設項目取得第一個建審手續後,及時將項目後續的審批、工程進度、房產測繪成果、銷售等情況在網上公示;實行商品房預售款監管制度,哈市房產住宅局將於下半年出臺《哈爾濱市商品房預售款監管辦法》,待時機成熟後,對所有建設項目實行房屋預售款監管,防止建設單位因擅自挪用而產生的延期進戶及『爛尾樓』問題發生,維護購房人的合法權益;實行欠費項目緩批制度,對於欠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住房公積金借款等相關費用的,按照哈市建委等七部門的《關於聯合清理追繳建設單位拖欠城建費用及住房公積金借款的通知》要求執行,嚴把商品房市場准入關,防止政府收益的流失;針對單位自建住房項目違規對社會銷售問題,嚴格按照建設部等四部門文件要求執行,對於以集資、合作建房名義變相搞商品房開發對社會銷售的,從嚴查處其相關責任人,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百姓關心的房屋面積縮水、如何測量問題也將得到進一步解決。要求凡從事房產測繪的單位,應到哈市房產住宅局備案。房產住宅局將開展房產測繪單位信用評價工作,對於年度存在誤測漏測等重大技術問題的企業,責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