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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炒股失利僱『高參』 賠了金錢又賠命
2007-06-15 18:56:35 來源:東北網  作者:賈晉璇 宣劍 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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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6月15日電(賈晉璇 宣劍 記者雷蕾) 炒股失利後僱『高參』幫忙,結果錢沒賺到,反而賠上了性命。近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了一起因炒股失利引起了人命案,『高參』李公信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哈爾濱某企業女退休乾部王某迷上炒股後,因『技術』欠佳,多次炒股失利,便想找一個炒股內行的人幫其炒股。2006年6月,王某聽說她家以前的鄰居李公信炒股很內行,於是,她找到56歲的李公信。李公信說,『我自己炒股都賠得夠嗆,沒法幫你。』但在王某多次懇求下,李公信答應幫她炒股。

  據王某的兒子回憶,雙方商定了口頭協議,如果李公信炒股掙到錢,王某將按利潤的40%給李公信『分紅』;如果炒賠了,由李公信自己承擔。此後,李公信便經常到王某家和她談股票。在李公信的指導下,不到兩個月,王某所買的股票賠了3萬多元錢,這是王某萬萬沒有想到的。而李公信在股票賠錢後,也不再到王家來了。王某越想越氣,便按照事先的口頭約定,多次要求李公信給予經濟補償。李公信反駁說,『早告訴你股市有風險,賠錢是正常的事兒』。但在王某的追要下,他念於事前有口頭協議,便於當年8月給了王某1萬餘元損失費,又出具了內容為『今欠王某炒股錢貳萬肆千元,11月底以前再還壹萬元,其餘的在2007年9月底以前還完。』的欠條。但到還款期時,李公信又以各種理由推托,不給王某兌現。

  2006年12月1日8時冼,王某將李公信找到她家,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期間,李公信提出先給王某5000元錢,剩餘賠償款以後再給。王某不同意,非讓李公信先還1.4萬元。隨後,因如何支付賠償款的問題二人發生激烈爭吵。惱怒的李公信產生報復念頭,以回家取錢為由離去。當日10時,李公信從自家找出三角刮刀、剔骨刀各一把以及土制四連發手槍一支來到王某家。雙方見面後,再次為如何支付賠償款問題發生爭吵和廝打。廝打中,李公信持三角刮刀刺向王某胸、背及面部,見王某大聲呼救,李公信又用剔骨刀向王某的嘴裡猛刺一刀,將王某當場殺死。

  聽到王某的呼救聲後,鄰居報了警。作案後,當李公信收拾現場並從王某家陽臺窗戶跳出准備逃跑時,被趕到的公安人員當場抓獲。經審訊,李公信對殺人事實供認不諱。哈爾濱市法院審理後認為,連刺被害人要害部位十餘刀,將被害人殺死,手段極其殘忍,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判決:李公信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某的兩個兒子經濟損失191892.5元。

責任編輯: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