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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該曝光買假證者?
2007-06-21 10:21:28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徐 朝 孫紅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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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6月21日電 近日,為了從源頭上治理城市『牛皮癬』,哈爾濱市城管行政執法部門將在制假『窩點』查獲的假證成品向社會曝光。對於曝光買假證者的措施,大多數市民表示認同,認為買假者危害誠信社會的建立,應該予以曝光。市民希望公安機關也能介入,追究買假證者的刑事責任。

  黑龍江龍信達律師事務所的呂茂君律師說,制假售假屬於違法行為,購買假證的人員已經參與到違法犯罪活動中,他們和制假、售假的人一樣,屬於共同實施犯罪。法律保護的是當事人的合法權利,這些人員的不法信息不受法律保護,公眾有權知曉。

  市民劉天曉認為,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觸犯了法律,買假證者違法在先,他們的行為是對國家法律的蔑視和挑戰,對其進行曝光並無不妥之處。買假、賣假的存在,會使社會產生不公平現象。大學生辛辛苦苦學習了幾年、花了幾萬元纔得到的學歷,買假者只需幾天、花幾百元就能得到,長此以往必助長不正之風。更可怕的是『醫師資格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重要資質證明被隨意買賣,人們的生命健康受到極大威脅,也使社會處於一種不知何者為真的狀況,對誠信社會的建立是一種巨大的危害。

  市民趙守亮認為,人們都知道買假幣犯法,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而大都不敢買假幣。其實大多數人也知道買假證犯法,但是為什麼還有那麼多買假證的呢?這說明我們對買假證者的打擊力度不夠。通過媒體的曝光,使買假者不敢輕易以身試法,纔能遏制這種不正常的社會現象。有關執法部門必須加大打擊力度,使賣假、買假真正同罪、同罰,還社會一個公平公正的環境。

  哈爾濱市政協委員趙學林認為,對於買假證者這種通過非正常渠道獲得相關資質證件的人不僅應予曝光,還應由司法機關介入調查,追究其刑事責任。他說,買假證者明知證件是假的,還進行交易,這顯然是知法犯法、以身試法的行為,其中隱藏著不可告人的目的。這種行為本身就觸犯了《刑法》,也容易引發其他犯罪行為。因此,要通過曝光和追責的手段,對所有人敲響警鍾,不再拿法律當兒戲。

  對於給買假證的人曝光,也有少部分市民持不同看法。黑龍江富利來律師事務所的王強律師表示,應該先認定假證成品上顯示的資料就是真正的買假證者之後,再予以曝光。否則容易對部分被曝光者產生不必要的影響。

  市民李連雙表示,假證上的資料難免會與守法市民出現相似或重復的現象,比如姓名和出生日期,如果不加求證就予以曝光,將會給一些無辜的人帶來負面影響。如果必須進行曝光,最好由司法機關調查核實後再予以公布。

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