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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中小學違規補課:違規補課私用『公共資源』後患多多
2007-06-25 11:33:29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李天池 馬智博 蒙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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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6月25日電 近年來,哈爾濱市教育部門多次要求,學校不得組織非畢業班學生補課,中考命審題人員外出補課取消命審題資格。然而雷聲大雨點小,在利益的誘惑下,一部分教師、『命題員』仍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在明裡暗裡進行補課,從而使正常的課堂教學受到影響。

  高額收入推波助瀾

  學生、家長一再追捧『命題教師』,把他們的身價炒了起來,而不菲的收入,也使得文化學校和個別教師熱衷於補課班教學。

  一位熟知補課內幕的老師給記者算了筆賬。以文化學校為例,如果一個學生一堂課兩小時按30元收取費用,那麼50名學生就是1500元,一般情況下,文化學校留500元,餘下的1000元給補課老師。

  如果講課教師是出過題的『名師』,還會出現『一漲一縮』的局面:補課教師身價上漲,授課時間由原來的2個小時縮短為1個半小時。

  『身價上漲不僅是因為出過中考題,還因為他們會認識其他「名師」,獲取「考試信息」的途徑會更多、更全面。』

  據這位老師透露,按現在流行價格。班主任私帶學生出去補課,收費一般是每人每課時20元,『收費最高的則是一些重點學校的名師,費用在50元左右。』

  按照這位教師提供的數字算下來,一個重點學校的教師,一周4次課,50人的補習班,每名學生每堂課收費50元,一個月下來,至少會有8000元的收入。

  而一位家長告訴記者:『衝刺班一堂課100元是少的,如果是一對一的衝刺補課,要300元呢!』

  有學生反映,老師在課堂上講課往往一帶而過,在補習班裡卻講得很仔細,很有要點。這使得大家不得不去補習班上課。

  補課費成稅收空白

  家長們在補課風氣日漸盛行的趨勢下,為了孩子能考上一個好學校往往不得不大掏腰包。

  而違規補課都是暗地裡進行的,所以補課教師不用上繳任何費用。

  根據我國《稅收征管法》及實施細則、《個人所得稅法》及實施細則和《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規定,公民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即除工資外有第二職業或兼職的其他收入,應自行申報納稅。但事實卻是,大量違規補課班沒有固定的場所,沒有明顯標志,沒有營業執照,也沒有稅務登記,多數補習班處在地下或半地下狀態,而文化學校的補課又沒有有力管理,補課教師收入是個謎,所以給稅款的征收造成了困難。

  教師違規補課產生多大收益,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部門、任何人可以說清楚,而在我國,到目前為止,這部分收入實行收入個稅申報制,也就是說,如果當事的有納稅義務的教師不自行申報納稅,稅務部門很難監控。一位稅務乾部說:『要靠教師為這部分收入自覺納稅,目前顯然難以實現。』

  『公共資源』被私用

  采訪中記者發現,文化學校在宣傳時,都以『名校名師』或『中考命題員』為賣點。當然,也不排除其中有『拉大旗做虎皮』的虛假成分,但不可否認的是,確實有一些命審題人員受聘於此。

  據介紹,所謂名校,大都是69、17、蕭紅、113等重點中學,名師則是這些學校的教學組長或骨乾教師。表面看上去,『名師』補課是付出勞動,付出勞動獲得收益就成了理所當然,但是很少有人意識到,這些『名師』是在利用『公共資源』為個人牟利。

  黑龍江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專家趙瑞政認為:『教師,尤其是從事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師,本身領取著國家發放的工資,就不應該再辦班進行補課,這種補課帶來的收益的合法性更值得質疑。』

  有業內專家指出,教師,特別是打著『名師』、『命題員』旗號進行補課的教師,實際上就是利用國家的資源,在為自己謀取私利。『名師』、『命題員』之所以炙手可熱,是因為他們掌握著關系到學生命運的『資源』。然而,這些資源確是學校、社會賦予的。『表面上看,教師是通過自己的勞動來獲取報酬,但剖析其中的過程,如果沒有豐富的公共資源,僅僅憑個體勞動,其創造的價值又能有多少呢?』

  所謂『中考命題員權威解讀』,其實就是靠命題員這個名稱來吸引學生和家長的眼球,誘使家長不惜花重金請命題員授課,寄希望他們能『押題』。

  一名曾經參加過中考命題的教師告訴記者,一些補習班打出中考命題員的誘人招牌,很大程度上是對學生和家長的一種誤導。『命題的過程是十分復雜的,不僅要在上萬道題庫的計算機裡抽調試題,而且還要對試題進行改動,整個命題結束後,命題員還要被封閉一個多月的時間,就算記憶力再強的人,對於試題的把握也就是一種方向性的引導。』

  監管力度薄弱是主因

  一位教育界人士說,對於那些參與有償補課的教師而言,補課不再是教書育人的一個載體,而是一種實實在在的商業行為。部分『名校』教師利用自己的資源優勢,利用家長『分數是命根』的思想,把『補課創收』當成了主業。但在這種『逐利』動機驅動下,教師每天趕場似的補課,把主要精力放在補課班上,而對學校的正常課程,就會無法投入全部精力,必然影響其進行正常教學活動。

  道裡區一位初中生說,他沒參加班主任的補課班,在課堂上,往往聽不懂老師講的內容,問了同學後纔知道,很多內容都是老師在補習班上講過了。迫於無奈,他最後也只能去參加班主任的校外補習班。

  在采訪中,記者了解到,教育主管部門對教師私自補課並非一無所知,恰恰相反,主管部門曾三令五申嚴禁學校、教師違規補課,並有相當嚴厲的處罰措施。然而,從實際效果上看,『高壓線』並未禁絕補課現象。

  一位文化學校負責人說,教育主管部門對他們辦補習班的態度就是有人舉報就查處,過一段時間,風聲過去了,也就一切都恢復如初。

責任編輯:岳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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