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4日電 近日,哈爾濱道裡區一居民院內連續6次失火,有4戶居民家被燒毀。警方經過多次調查了解,原來6次大火均是由第一個『發現』火情,並在此租住的於某故意縱火所為。
今年21歲的於某是賓縣人,他在道裡區巡船胡同73號租了一處平房,平時靠收廢品為生。6月23日20時許,他到院內一家小飯店吃飯,老板向他催要其拖欠的100多元飯費。因為沒有錢,於某被老板數落了幾句。22時,於某趁沒人,悄悄點然了堆在小飯店後面窗下的雜物。接著,他邊喊著火了,邊跑進飯店,幫老板將火撲滅。看到飯店沒有受到損失,老板十分感激於某,並將他拖欠的飯費一筆勾銷。
於某放火嘗到甜頭後,為了贏得更多人的感謝,此後幾小時內,又將平時和自己關系不錯的王某家的手推車、李某家的雜物堆點燃,並幫忙救火。緊接著,於某又將和自己發生過爭執的紀某和車某家堆在院內的紙殼箱子等雜物點燃後逃跑。幸好火剛一點著就被發現,得以及時撲滅。
見幾次放火都沒有造成太大危害,自己還被人當成『救火英雄』,於某十分得意。6月24日凌晨2時許,於某將胡同大院內的一個沙發點著。令他沒想到的是,沙發迅速燃燒起來,並將旁邊的木板棚子引燃。由於棚上鋪的是可燃性極強的油氈紙,很快三四十戶房屋全部過火。消防隊員趕到現場時,奮戰了近一個小時纔將大火撲滅。火災中,4戶居民家的房屋被燒塌架,房屋內的物品全部燒毀。火災還將附近500餘戶居民家的有線電視線路和通信電纜燒毀,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道裡公安分局刑偵一大隊侵財中隊民警在對受害者進行調查時得知,每次著火都是於某第一個『發現』火情,遂認定於某有重大犯罪嫌疑。經訊問,於某交代了自己為報復和求得心理滿足而實施縱火的犯罪事實。目前,於某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