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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自采血液供臨床使用 我省嚴厲打擊非法采供血行為
2007-07-05 14:03:39 來源:東北網  作者:衣曉峰 杜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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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7月5日電(衣曉峰 記者杜筱)記者5日從黑龍江省衛生廳了解到,由黑龍江省衛生廳、公安廳、監察廳、省藥監局共同制定的《2007年黑龍江省非法采供血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日前正式實施,明確規定,對單采血漿站手工采血漿、采集無《供漿證》者的血漿、擅自采集供應臨床用血等行為將依法進行嚴厲打擊。

  在這項實施方案中,四部門將共同查找血液安全薄弱環節,確保醫療臨床用血100%來自自願無償獻血者。重點查處血站頻繁、超量采血和采集冒名頂替者血液的行為;查處醫療機構尤其是偏遠地區擅自采集、供應臨床用血的行為,杜絕未經檢測的血液直接在臨床輸注的事件。同時嚴厲打擊非法采集、供應血液的犯罪行為和非法組織他人賣血或以暴力、威脅方式強迫他人賣血的犯罪活動。

  黑龍江省明確要求,嚴厲查處血站未按規定進行體檢、采集、化驗和擅自出售無償獻血血液的行為;查處單采血漿站不按規定對供漿員進行體檢、化驗、頻繁或過量采集血漿的行為;查處單采血漿站擅自向非對應收漿單位供應血漿、擅自采集血液或向醫療機構直接供應原料血漿的行為;查處血液制品生產單位違法收購原料血漿、原料血漿投料前不檢測或檢測陽性血漿投料的違法行為。

  對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血液買賣猖獗、非法采供血問題嚴重、經采供血途徑造成傳播疾病等重大後果或不良影響的地區,依紀依法追究有關監管部門乃至地方政府領導的責任。

責任編輯:邱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