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5日電 記者今天了解到,哈市交通局下發通知,對不具有哈市戶籍的70歲以上老人給予優惠。
通知規定:對不具有哈市戶籍的70歲以上老年人和公共交通優待人群且在哈市長期居住的,可以依據《敬老優待證》、《老乾部離休榮譽證》、《因公傷殘警察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企業退休建國前老軍人榮譽證》,並提供哈市暫住地派出所的暫住證明,到相關部門辦理IC卡,持卡乘車享受相應待遇。
對不具有哈市戶籍的70歲以上老年人和公共交通優待人群短時間在哈市暫住的,在乘車時應出示優待乘車證件,如《敬老優待證》、《老乾部離休榮譽證》、《因公傷殘警察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企業退休建國前老軍人榮譽證》及身份證,可享受優惠乘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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