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6日電 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獲悉,為確保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防止和減少事故,哈市質監部門發布了關於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的公告。今後,哈市居民樓電梯、公園裡的大型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都要由檢測機構進行定期檢驗,不執行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將被勒令停止運行。
哈爾濱市政府要求特種設備必須定期檢驗,具體檢驗單位由過去的質監部門擴充到由哈市一些相關部門,共同完成『定檢』。公告要求,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按照相關技術規程、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檢驗有效期的具體日期以特種設備檢驗報告書標明的有效期為准,氣瓶、電梯、起重機械和廠內機動車輛以其安全檢驗合格標志的有效期為准。對已到定期檢驗有效期而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私自制造、非法安裝的『土鍋爐』『土容器』必須停止運行。氣瓶充裝單位不得充裝沒登記的非自有產權的氣瓶。
對哈市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哈市要求必須持證上崗。各縣(市)負責區域內(除廠內機動車駕駛員、電焊工外)的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工作。哈爾濱市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負責市區內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工作。各種證件由哈市質監部門統一辦理。
對於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不執行定期檢驗制度或者檢驗不合格仍繼續使用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無證上崗的,將由各級質監部門處理。
具體檢驗部門及所負責檢驗工作
各縣(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鍋爐檢驗所負責授權范圍內,本區域定期檢驗工作;
哈物業供熱集團鍋爐檢驗研究所負責本系統小於等於10噸/小時鍋爐的定期檢驗;
哈石油化工機械廠壓力容器檢驗站、黑龍江石油化工機械廠壓力容器檢驗站、哈市燃氣壓力容器檢驗所、兵器工業東北壓力容器檢測站、黑龍江省黎明低溫壓力容器檢驗中心、五常特種設備檢驗分所負責省、市授權范圍內的檢驗檢測工作;
哈市鍋爐檢驗研究所負責上述以外的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定期檢驗工作;
哈市機電類特種設備檢驗所負責上述范圍外的電梯、起重機械、游樂設施、廠內機動車定期檢驗工作;
省特種設備檢驗研究所負責省直機關事業單位電梯定期檢驗;
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定點的各氣瓶專業檢驗單位,負責其授權范圍內的氣瓶檢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