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6日電 2日下午,記者在七臺河市公安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市公安局經過54天的艱苦奮戰,成功偵破了這起長達7年之久的『2000•9•13』張興錄被殺案。
2002年1月25日,大慶市居民張某到勃利縣公安局報案,稱其在勃利縣永恆鄉恆太村居住的弟弟張興錄失蹤。勃利縣局受案後,傳喚了犯罪嫌疑人宋某(原張興錄的妻子)、蓋某(宋現在的丈夫),並進行訊問。因無確鑿證據,二人被釋放。2002年,宋某和蓋某從勃利縣搬到七臺河市新興區居住。勃利縣公安局和新興公安分局相繼對此案開展外圍調查,均無實質性進展,一時無法確定張興錄是離家出走還是被殺害。
2007年以來,省市各級領導非常關注此案,副市長兼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趙春波高度重視此案,親任專案組組長,抽調全市刑偵部門30名精乾警力組成專案組,開展案件偵查工作。圍繞張興錄、宋某的接觸關系開展調查,對張興錄失蹤前的住處及外圍環境進行反復勘查。專案民警連續工作了50餘天,根據大量調查工作情況,認定張興錄應當已經被殺害,宋某、蓋某有重大嫌疑。專案組於6月12日晚6時,依法傳喚宋某、蓋某,研究制定了周密細致的審訊方案,抽調審訊經驗豐富的偵查員開展審訊工作。在強大的政策攻勢下,蓋某首先交待了殺害張興錄並將屍體埋至勃利縣永恆鄉西山的犯罪事實。屍骨被挖掘出來後,經DNA檢驗,挖掘出的屍骨正是張興錄。其後宋某也交待了犯罪事實:宋、蓋二人在張興錄失蹤半年前就發生了不正當的男女關系,二人曾商量各自離婚,共同組建家庭,但礙於當地風俗和村民的歧視無法實現,便產生了殺死張興錄的念頭。2000年9月13日晚9時許,蓋某以幫助張興錄偷樹為由將其騙到恆太村西山松樹林內,用錘子將其殺死,並將屍體掩埋。
此案破獲後,副省長、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王東華簽署嘉獎令,通報嘉獎市公安局成功偵破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