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7日電 為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規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5日,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重新制定的《哈爾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據悉,新《辦法》調整和完善了哈爾濱市城市低保制度,將於9月1日起施行。
9類項目不計入家庭收入
據悉,新《辦法》增加了9類不計入家庭收入的項目內容:優撫對象享受的撫恤金、補助金、護理費、保健金以及義務兵家屬優待金等;離休人員和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的護理費;因公傷亡的職工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享受的津貼、護理費、撫恤金、喪葬費;獨生子女費和在校學生臨時困難補助金;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以及各項社會保險統籌費;社會組織及與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人員沒有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的個人給予的1000元以下臨時性救助金;政府頒發的特殊津貼和一次性獎勵金,省級以上勞動模范退休後享受的榮譽津貼;城市低保人員再就業後,前3個月所得收入;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其他不應計入的項目。
有炒股等行為的不享受低保
《辦法》規定,人均月收入低於城市低保標准的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在就業年齡內具有勞動能力的下崗、失業、無業人員,兩次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職業介紹機構或者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社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等單位介紹就業崗位的;因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未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家庭成員吸毒、賭博、酗酒且不悔改的;家庭成員在中小學自費擇校就讀或者在高額收費幼兒園入托的;家庭成員在高額收費的高等院校或者系、專業就學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積超出本市上年度城市人均住房使用面積標准1倍以上的(家庭人口不足3人的按照3人計算);2年內購置或者中高檔裝修住房的(因拆遷購置經濟適用住房的除外);擁有汽車、摩托車、空調、高檔寵物等非必需生活消費品的;1年內新購置彩電、冰箱、音響等單項價值1000元以上的家用電器及高檔家具的;家庭日常生活消費水平明顯高於本市城市低保標准的;有投資股票等行為的。
據悉,申請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家庭成員的各類收入的計算標准、應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等規定,由市民政部門另行制定。
低保人員享受相應社會救助
據規定,享受城市低保待遇人員,按有關規定享受下列社會救助:義務教育階段在公辦學校就學的,可以減免繳納雜費;在城市低保人員醫療救助定點醫院就醫的,享受基本醫療救助或者大病醫療救助;符合有關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廉租住房;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由有關機構提供法律援助。同時,市有關單位對享受城市低保待遇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在就業、從事個體經營、供暖、供水、供電、供氣、拆遷等方面,給予扶持和照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