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畔公園內遛狼狗,無人制止。
非法狗市交易仍非常火爆。
斯大林公園內,一市民在逗狗。
小狗隨地便溺。
東北網7月10日電 在哈爾濱市道外區江畔公園,一市民正在遛著大狼狗,大狗上躥下跳,嚇得許多路人四處躲避;在道外區慶興街上,曾經被查封的狗市又死灰復燃,違規商販隨意售狗無人管理,其中一條待售的大黑狗高度近一米;在道裡區斯大林公園內,幾位市民坐在江邊欄杆上觀江景,寵物狗趴在旁邊,在不遠處公園入口掛的牌子上寫著『禁止帶狗入內,違者罰款的字樣』;在道裡區地段街人行道上,一條小狗旁若無人的隨地便溺……這是日前記者在哈市一些公共場所看到的關於養狗的違規行為。
近年來,作為一種流行的寵物———狗越來越多地出現在人們的生活中。從前幾年的統計數據估算,省城寵物狗的數量至少在八萬條以上,而隨著隊伍的不斷發展壯大,狗對人們生活所產生的不良影響也慢慢凸顯出來。
曾挨過狗咬的市民張先生給養狗總結出四大罪狀:犬吠聲影響居民休息,狗的糞便破壞環境衛生,狗到處亂竄驚嚇老人孩子,狗咬人侵害人身安全。其中尤以第四條最甚,人被狗咬傷後,不僅使人在肉體上受到傷害,心理上也留下一定創傷。據哈爾濱疾病防治中心提供的資料顯示,入夏以來全市共有3000多市民被狗咬傷,比去年同期多了一倍,甚至在短期內造成了狂犬疫苗供應緊張的局面,可見省城狗患已相當嚴重。
非法豢養現象嚴重
楊大娘住在哈爾濱市道裡區南方花園小區,去年4月份她買了一條小狗做伴,為了省錢省事,她沒給小狗辦證,而是通過熟人給狗打了防疫針、驅蟲針,一年多的時間裡,楊大娘常常在小區內外遛狗,一直也沒有相關部門前來監管。
哈爾濱市南崗區龍泰社區工作人員韓春英為居民養狗的事傷透了腦筋。據她講,他們社區有100多養狗戶,其中多數沒有辦理狗證,屬於非法豢養。這些狗平時在小區裡到處亂跑,隨處屙尿,嚴重破壞了當地的居住環境,咬人事件也是時有發生,由於狗而引起的鄰裡糾紛常常鬧到社區來。由於沒有處罰權力,社區工作人員只能勸誡狗的主人要自律,不要隨意將狗領進綠地,自備塑料袋清理狗糞等等,但效果不是很好。
江畔斯大林公園內一位姓劉的工作人員介紹說,前一段時間公園內狗患嚴重,他們曾請來哈市公安局捕犬隊進行圍捕,現在白天遛狗的人雖然少一些了,晚上依舊很多,公園管理人員沒有執法權,只能對遛狗人進行勸說,讓其離開。
談起公園狗患,哈爾濱市道外區江畔公園一位姓付的主任也顯得非常無奈。他說,常常有一些市民帶著狗來公園散步,既對環境造成危害,又容易驚嚇到游人,為這事還發生了多起暴力衝突;也曾向有執法權的相關部門『求援』,可是等援助到了的時候,遛狗的人早就走了。
執法部門監管乏力
據了解,早在1997年3月1日,省人大常委會就已正式頒布並實施了《哈爾濱市限制養犬規定》,其中第五條規定,市區內個人只准飼養小型觀賞犬,禁止飼養大型犬;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不得攜帶犬類進入公共場所,第三款規定,小型觀賞犬出戶時間為19時至次日6時,第四款規定,攜小型觀賞犬出門時,必須掛犬牌,束犬鏈,並由成年人牽領。
法規雖早已有了,可是執行起來卻是另一番模樣,基層單位皆說他們沒有執法權,不好管理,那麼到底該由哪個部門對狗患負責呢?
記者聯系到了主管部門哈市公安局犬類管理所。據一位工作人員介紹,今年犬類登記工作已經降低了門檻,只收取防疫部門注射疫苗的60元費用,目前已有兩萬多條狗在這裡進行了登記注冊;以前僅靠管理所一個部門進行執法,人手、力量明顯不夠。7月20日以後,省城各區將組建犬類執法分隊,集中對違規養狗的情況進行打擊和取締,第一項任務是捕殺市區內養殖的大型犬和烈性犬。
對於城市狗患,黑龍江省社科院的學者董鴻揚談出了自己的觀點:越來越多的市民們養殖寵物狗,從一個側面說明了人們生活水平提高了,這也是城市進入老齡化社會後必須要面對的一個問題。對於狗患擾民現象,一是要加強執法力度,二是進行合理引導;監管部門不能只扮演收費辦證的角色,無論是《哈爾濱市限制養犬規定》,還是新起草的犬類管理條例,都記載著非常詳細的規范和處罰措施,管理部門應該以此為依據加大執行力度,在嚴管之下進行有效引導,使養狗人能夠逐漸養成良好的行為方式和習慣;而對一些基層管理部門,如街道辦事處、社區、公園等單位可以下放一定的執法權力,讓他們就近制止一些養狗人的違法、違規行為,同時還要建立一個完善的有獎舉報機制和專業的執法隊伍,對市民的各種關於狗的投訴做出迅速反應,這樣纔能使狗患得到很好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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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限制養犬規定》:
第二條本市道裡、道外、南崗、太平、香坊、動力、平房區的建成區為限制養犬區。具體范圍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凡限制養犬區內的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居民、暫住人員以及外國人,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六條限制養犬區內個人申請飼養小型觀賞犬,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暫住證;(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三)獨門獨戶居住。符合上述條件申請養犬的,每戶限養一條。
第七條個人飼養小型觀賞犬,應當向所在地公共安全專家派出所提出申請,經審查同意後,攜犬到市獸醫衛生防疫機構進行免疫注射,憑《犬類免疫證》及公共安全專家派出所審核同意材料到市公共安全專家機關登記,領取《犬類准養證》和犬牌。
第十三條經批准養犬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院門或戶門外懸掛由公共安全專家機關統一制作的養犬戶標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