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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哈市購買商品房達到一定標准 住8年可落戶
2007-07-18 08:56:34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王 瑞
東北網7月18日電 近日,記者從黑龍江省公安廳獲悉,我省將進一步放寬城市落戶准入條件。在哈爾濱市購買商品房(包括二手房)達到一定標准,或有合法產權住房居住滿8年即可申請哈市常住戶口。
近年來,全省各級公安機關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以為民服務為宗旨,積極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工作,逐步放寬了城市落戶准入條件,為吸引人纔和促進地方經濟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為推進全省戶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進一步開展,早日在全省建立統一的城鄉戶口登記制度,省公安廳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進一步放寬城市落戶准入條件。
雞西、鶴崗、雙鴨山、伊春、七臺河、黑河、綏化和大興安嶺行署以及森工、農墾系統,實行只要具有合法產權住房即可申請在本地落常住戶口的政策;齊齊哈爾、牡丹江、佳木斯、大慶實行購買商品房(包括二手房)達到一定標准或沒有達到標准但居住滿5年的(以房屋產權證簽發日期起算)即可申請在本地落常住戶口的政策。
今後,我省將實行夫妻投靠不受婚齡限制、不受年齡限制、不受雙方戶口性質限制的落戶政策。只要投靠人無公職並且辦理了結婚登記,即可在夫妻任何一方戶口所在地申請投靠落戶。
另外,我省還將實行被投靠子女年滿18周歲、且有合法固定住所,其父母年滿45周歲無業或已退休的,可在被投靠子女戶口所在地申請落常住戶口的政策。體弱多病、已下崗或提前病退的,可不受年齡限制投靠子女落戶。
全省各地戶政部門對符合城市落戶條件的人員,不得收取任何城市增容費或其他類似費用。對違反規定的,堅決追究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