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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監管『婚托』泛濫 『婚介』市場混亂的背後
2007-07-29 06:31:51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慕海燕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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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7月29日電 『委托中介,為自己尋找一個理想的伴侶。』如今很多征婚者為了擴大選擇面、提高成功率,都選擇這條擇偶路。然而『婚介』卻是長期處於沒有行業規范、的狀態,把婚姻大事托付給這樣的機構,難免『有點懸』———

  一個真實的故事———

  婚托騙情騙錢,呂女士苦追三年未果

  『男士,60歲,1.79米,離異,退休局級……』面對這樣的征婚廣告,49歲的呂女士動心了。

  2003年,呂女士在南崗區可心婚介所交了300元錢後,和這位T姓男士見了面。隨後的一段時間,兩人一直熱線聯系。呂女士也通過熟人多方打聽,了解到T的真實身份。沒多久T就搬到了呂的住處,二人以夫妻之名同居,但是對於結婚登記一事T卻始終回避不談。就這樣半年過去了。T某退休後在市郊自辦了一個建材加工廠,整天早出晚歸,從未給呂交過一分錢的生活費,還從呂女士的手裡借走3000元錢。

  2004年初的一天,呂女士看報紙時無意中又看到了可心婚介的廣告『男士,60歲,1.79米,退休局級,大學本科……』再翻看以前的報紙,幾乎每周的征婚廣告都有這樣相同的信息。當天,呂女士找到一個公用電話撥通可心婚介,稱自己是外地來的,想見見那個『退休局級』,正如呂所料,電話裡傳來了她熟悉的聲音,呂隱約感到T就是大家常常說的『婚托』。呂趕到婚介,與T撞了個正著,T尷尬地隨著呂女士回家,對此事三緘其口。呂想這半路的夫妻難免隔心,以後只要別再這樣就好了。但是沒過兩個月,呂又在征婚廣告中看到了T的信息,她決定把他弄清楚。呂女士請一家偵探公司幫忙,沒多久偵探公司反饋的消息令她震驚:T另外還有兩個家,並都育有兒女。與此同時,T的征婚信息還是不斷地出現在報紙上。

  呂女士至此對T徹底了解,她向T索要回了當初借給他的3000元錢,T收拾東西走人了。看著T瀟灑離去的樣子,呂感覺T離開她家後,還有更好的去處。果真,呂了解到,從呂家搬出後,T直接進了住在南崗泰山小區50歲的單身女性陳某家。呂找到陳某,向她說明了T的情況後,陳某纔恍然大悟,請T某離開了。很快T又轉移到了復華小區的史某家……2006年10月,呂女士寫下了揭發材料向南崗區巴山派出所報了案,但是派出所民警兩次到可心婚介,都沒有找到T某。去年年底,呂女士又將揭發材料送到T的主管部門……

  幾年來為了跟蹤和揭發T某,呂女士已經心力交瘁。通過婚介尋找幸福,可她怎麼也沒想到找來的卻是個職業婚托,讓自己和眾多同齡的女士身心受損。如今,呂女士再也不敢嘗試,她對婚介、對中老年婚姻充滿了恐懼。

  一個謀生的群體———

  『職業』婚托月收入近萬

  在調查采訪中,曾做過3年婚托的張琴小姐向記者披露了黑婚介僱用『專職』婚托、以收取『見面費』、『婚介費』為幌子坑害應征者錢物的內幕,提醒市民慎防黑婚介陷阱。

  3年前張琴在一家婚介公司當『接待』,開始老板叫她接聽電話,後來老板常叫她幫忙『解圍』,由此發展為『專職』婚托。而她所在的婚介所因為資源的匱乏,婚托成了他們營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他們就像一個個臨時演員,用天花亂墜的廣告將一些未婚人士騙進門。『婚托』的作用就是扮演廣告上那些征婚人的角色,從而騙得應征者從兜中掏出『見面費』、『婚介費』。一般情況下,婚介所都准備各類角色來應付征婚者,有專業和臨時的,包括婚介所工作人員的兒子、媳婦、女兒、女婿、丈夫和朋友等,前來見面的征婚者事後發現受騙,但又害怕丟人,只好自認倒霉。

  當然,婚托是個高收入的行當,好的婚托月收入超過一萬元,低的也不下三四千。一些婚介所利用人們『不見兔子不撒鷹』的心理,先不收征婚費(一般是200元),給對方介紹一個長相、年齡都不錯的婚托,征婚者十有八九會同意相處,婚介所再乘機收取婚介費。婚介所乾成一樁『生意』,婚托就按一定的比例提成。一個婚托可在幾個婚介所之間輾轉騙錢,但每個婚介所都會有幾個固定的。接一個單子,20元以下的,每單可提5元;20元以上的,可得10元;如果約在外見面,應征者給婚托買的東西,則與婚介所五五分成。一般情況下,婚托與應征者第二次見面,就會以各種理由提出分手。婚介所的老板一般不在婚介所露面的,只在幕後操縱。如果有人發現受騙上當後找上門來,婚介一般會找理由推脫:『事先都講好了,是你們雙方都滿意後纔交介紹費的,我們並沒有強迫你交錢啊。』如果討說法的人過多,那麼婚介所挪個地方再來。

  張琴說,乾這行兩年多了,從沒有失手過。在這個行業裡面,最主要的一條規則就是和應征者見面時間不超過10分鍾,必須借故離去。一般情況,征婚者打第二次電話就必須要和對方有個了斷,比如說『我覺得我們不合適』,或者說『以後不必再聯系了』等。

  婚托這個『道具』於是成了一些不良中介『創造效益』的魔方,可憐的征婚者實際上只是處於被把玩的境地。

  一次征婚親歷———

  我的女友『蒸發』了

  為了驗證張女士的話,記者以征婚者身份去應征。14日上午10時10分,記者來到南崗區天緣婚姻介紹所。一位女工作人員自稱姓楊,簡單地問了記者的年齡、身高。隨後,楊要為記者介紹一個絕對可靠的終生伴侶,並多次重申:該女士30歲,溫柔、靚麗、幫助父母經營藥材多年,正想尋找一個能在事業上幫助自己的有緣男人。記者假裝要考慮考慮,楊稱她馬上聯系。記者問楊,見面時應該帶上什麼證件。楊說,只需帶上身份證就行。記者稱,聽說國家規定到婚姻介紹所進行征婚時,必須出示身份證,單位、街道等相關部門的未婚證明,或者離婚證,楊卻說這裡不需要這些手續,隨後約定了見面時間。離開後,記者又以征婚者的身份到市內另外幾家婚姻介紹所,幾乎得到的都是同樣答案,征婚者只需帶上身份證就行。而記者致電美夢成真、情緣橋等多家婚姻介紹所,得到的是先交納會費500元纔可以與女方見面的答復。

  下午2時,記者來到天緣婚介所。楊十分熱情地接待了記者,要求記者繳50元的見面費。不然她就不帶記者去與女士見面,記者只得繳50元。楊將記者帶到了一個會客廳,見到了一個女子,看上去28歲左右,長得白白淨淨,衣著時尚,熱情大方,還主動問記者的聯系方式。當記者想了解她的聯系方式時,她稱,按規定記者只能向婚介所索取。20分鍾不到,這位自稱叫張麗的女子很著急地對記者說,家中現在忙著進藥材,她必須回去了。她走時稱,她會給記者打電話約定下次見面時間,以便進一步溝通。該女子走後,楊要求記者繳380元的『介紹費』,不然她不告訴記者『張麗』的電話號碼。記者謊稱身上沒有帶那麼多錢,暫時不要她的電話號碼,轉身就走。楊在後面生氣地說:『沒錢找老婆?等下輩子吧!』

  下午4時10分,記者致電該婚介所,稱忘記了『張麗』的電話,一位姓肖的女士以為記者交錢了,告訴了記者『張麗』的電話號碼。記者與『張麗』電話聯系時,她稱,現在忙著幫助父母進藥材,沒有時間見面,改天再說。此後記者再次打她的手機都處於關機狀態,到此記者50元的見面費『消費』完畢。

  一個混亂的市場———

  遍地開花,監督乏力

  在南崗區革新街、中和街一帶,婚姻中介三五步一個,據業內人士說,全市300餘家婚介的六成都集中到了這一帶。從有獨立的辦公場所、活動場所,到租用一個二三十平米的民宅;從幾百元的會員制到10元20元就可以安排見面,這裡的婚姻中介各種規模、各種形式並存。

  婚介遍地開花,由誰審批?誰來管理?記者了解到,要開辦一家個人婚姻中介,只要到所在轄區的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出示本市身份證、戶口本、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協議)以及相關的驗資證明(人民幣3萬元以上)就可以了,經過查核後就能夠領取一份『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這就具備了開業經營的條件。

  記者了解到,兩年前哈爾濱市的婚姻中介機構由市民政局婚介管理辦公室統一管理,去年該機構取消,管理權下放到區民政局的婚姻登記處,由於區民政局沒有足夠的人手和一定的行政執法權,區一級管理部門對這個『燙手的山芋』還沒有真正管起來。據道裡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於明新科長介紹,為了淨化婚介市場,前一段時間道裡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曾經與民間組織管理辦公室聯合對道裡區的30餘家婚介所進行過集中檢查和清理,對群眾反映的不法婚介所進行了整頓和規范,即使這樣,有些不良婚介還是變換形式對消費者進行欺詐。他表示,今後民政部門將加大對婚介所的監督檢查,也希望社會各界對其給予監督和關注。

  記者隨後又采訪了市工商局經紀人管理所馬所長,他介紹,申請人只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行業許可證,具備法人代表,有注冊資金,完成必備的審批程序,任何人都可以開婚介所。工商部門只負責日常的審驗,無權介入有照婚介機構的日常經營和管理。但征婚者也是消費者,婚介機構出現欺詐消費者的情況,例如僱用婚托騙人、發布虛假征婚信息,一般也由工商部門調查和事後查處。關於婚介的收費,市物價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婚介所不需要到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婚介所收費由市場來調節,定價的標准沒有明確的法規界定。

  盡管婚介行業已經存在了20多年,但我國卻始終沒有出臺規范婚介行業的全國性法規,各地民政、工商、物價等相關部門也沒有形成統一的管理體制,無法可依導致了執法空白,給有關部門打擊婚介行業的不法經營活動帶來了很大的難度。

  記者調查中發現,哈爾濱市婚介市場存在的最典型問題有以下幾方面:

  一、廣告虛假據了解,征婚廣告大多數是婚介部門刊發的。一些不法婚介在廣告上做手腳。應征者本是『有住房』,廣告中就變成了『有豪宅』;本是『留過學』,廣告中變成了『有綠卡』……據一位婚介業內人士透露,婚介打出的征婚廣告都要『打五折』看,至於那些『商業巨子』、『一表人纔』、『清純亮麗』、『舉止優雅』等詞匯就更不可信,因為這些根本沒標准,說是什麼就是什麼。

  二、入會審查不嚴據了解,如果是對於離異者,婚介應該要求提供身份證和離婚證,對於未婚和喪偶者,要求提供身份證和戶口。可是對於這些證件,所有的婚介都不進行真偽的鑒別,也沒有鑒別真偽的能力。而一些『黑中介』是『來者不拒』,什麼也不要,只要交錢就行。

  三、服務手段落後一部電話,幾個小本兒記載著會員的資料,這就是一個婚姻中介的全部『家當』。記者走訪了解到,目前哈爾濱市的婚介只有少數的幾大家對於會員資料能夠實現電腦管理。

  四、收費沒有標准『交錢見面』、『實行會員制』、『一次收費促成為止』……婚介的收費可謂五花八門。有的是見一次面收一次錢,價格從十幾元到幾百元不等;有的實行會員制,按年收費;有的實行一次收費介紹成為止。所有的收費和經營方式全部都由婚介自行制定,隨意調整,無人過問、無人管理。

  如何從根本上遏制婚介混亂的現狀,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記者就此采訪了有關專家學者。

  哈爾濱社會科學院研究員鄭微認為,規范婚介市場,應實行資格進入制度和積分考核制度。開辦營利性的婚介機構要有最低限度的注冊資金要求;『紅娘』要經過統一考試取得上崗資格證;對婚介機構和『紅娘』實行積分考核制度。當對『紅娘』投訴和行政處罰達到一定的次數時,應取消其婚介資格,並禁止其再從事該行業工作。同時,征婚廣告要嚴格審查。不准媒體刊登虛假廣告,凡是要求刊登征婚廣告者必須出具無婚證明。有關部門應對黑婚介、婚托、借婚介之名行騙的行為加強治理和整頓力度。對嚴重違反法律的,應該對其進行查處和堅決打擊,以正婚介之名。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