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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逃犯派出所裡辦假證 三年後再領二代新證
2007-08-05 07:21:20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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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8月5日電 據黑龍江電視臺報道,今年5月7日,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對4年前的一起殺人案件作出了一審判決,被告人李俊明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力終身。

  據警方介紹,李俊明在2003年裡兩次伙同他人殘忍毆打被害人王海東,導致王海東不治身亡。案發後李俊明負罪潛逃。直到去年12月份,拜泉縣警方纔將隱藏在河北省境內的李俊明抓獲。據被害人王海東的家屬講,當時在李俊明身上搜出了一張假身份證,但令人震驚是,這個假身份證竟然是在公安機關辦出來的。

  假身份的真證件

  拜泉縣警方調查發現,在逃犯罪嫌疑人李俊明持有的身份證已經改名叫『李保民』。除照片之外,其他信息都與實際不符,很顯然這是一張假身份證。然而出人意料的是,這張假身份證竟然出自明水縣公安局紅旗派出所。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是一張假身份的真證件。這也是李俊明幾年來一直在逃、一直未能被抓捕、一直未能歸案的重要原因。經過明水縣人民檢察院的調查發現,這張身份證的經辦人是明水縣公安局紅旗派出所民警孫鴻宇。

  明水縣公安局立即成立了調查組對此事展開調查,並於近日對違紀民警孫鴻宇作出初步處理:孫鴻宇停職三個月,待檢察機關調查結論出來後,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孫鴻宇作為人民警察,本應該履行他抓捕逃犯的職責。但是他卻給一個殺人的犯罪嫌疑人辦了一張假的身份證,為其逃亡提供了極大的便利。

  逃犯酒後吐真言

  2003年10月殺人後,李俊明拿著這張明水縣公安局紅旗派出所辦理的身份證化名『李保民』逃往秦皇島時,因為有了這張從公安機關裡辦出來的『保護傘』,拜泉縣警方一直沒能發現李俊明的蹤跡。在逃亡期間,李俊明結識了一個叫智永生的人。一次酒足飯飽之後,自以為是的李俊明把自己身有命案,並花錢辦理了假身份證的事當作本事,向智永生炫耀。

  在這之後不長時間,智永生因為搶劫殺人被秦皇島警方抓獲。在看守所裡,為了爭取立功表現,智永生向警方供出了李俊明。去年12月,在秦皇島警方的配合下,拜泉縣公安局終於將李俊明抓獲。此時,離案發已經過去了三年多。被害人家屬說,他們就想不明白,為什麼李俊明這樣一個殺人嫌疑人能順利地在公安機關嚴格的審核制度之下,辦理出一個真的身份證。

  明水縣公安局的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違紀民警孫鴻宇的父親患有重病,而在他出事之後,父親的病情更加不穩定。基於這個原因,記者沒有能夠當面采訪孫鴻宇。那麼孫鴻宇當時是如何給犯罪嫌疑人辦理身份證的呢?

  在明水縣公安局記者看到了一份居民身份證簽發登記表,上面記載了2004年7月份期間在紅旗派出所申領身份證的登記。在『李保民』的領證簽名欄上,清楚地寫著民警孫鴻宇的名字。據明水縣公安局紀檢書記鞏澤民介紹,從李俊明申請辦理到領取身份證,都是孫鴻宇一手辦理的,也是李俊明自己簽的字,日期是2004年7月12日。領證和辦證都是李俊明一個人。

  當時,孫鴻宇辦出的身份證姓名為『李保民』,照片卻是逃犯李俊明,出生日期是1970年5月19日。調查表明,在明水縣確實有李保民這個人,並且就在孫鴻宇的轄區內。前幾年,李保民曾經更改過自己的出生日期。由於當時公安系統實行的是人工檔案管理。李保民的資料更改後,派出所沒有將原有的戶口注銷。這之後,公安系統實行了計算機檔案管理,而派出所把兩個李保民的資料都錄入了微機。這時,在公安系統的戶籍統計中就有了兩個不同出生日期的李保民。民警孫鴻宇恰恰鑽了這個空子,把更改前的李保民身份原原本本地套在了逃犯李俊明的身上,這樣逃犯李俊明也就擁有了這張假身份的真身份證,這也成了他當時逃避追捕的重要『法寶』之一。

  檢察機關在深入調查中又發現了一個驚人的事實:身負命案的李俊明去年曾經拿著名為『李保民』的假身份證潛回明水縣紅旗派出所,順利地辦理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當記者問到李俊明在辦假證的過程中涉及到哪些人時,鞏澤民說,李俊明在辦假證的過程中按照辦理身份證的規定,只要經過轄區民警簽字,就可以直接在內勤辦理身份證。

  辦證花了兩萬元?

  孫鴻宇身為人民警察,到底知道不知道李俊明是犯罪嫌疑人,為什麼要違反規定采取不正當手段為他辦理假身份證呢?

  在智永生的供述材料中,記者發現了這樣一段話:李俊明對智永生說,他花了兩萬多塊錢買的假身份證,用的是他本人的照片。據明水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介紹,李俊明在審訊中否認了拿兩萬元辦理身份證。按這種說法,李俊明沒花錢就讓孫鴻宇辦理了『李保民』的身份證。這就讓人十分費解,一個人民警察,清楚地了解相關法律,在沒有任何動機的情況下,竟然以身試法,這在情理上說不過去。而記者隨後從明水縣公安局了解到,孫鴻宇在後來的詢問中曾經向檢察機關交代,他的確拿了李俊明的好處費,但不是兩萬元,而是1000塊錢。按著這種說法,孫鴻宇當時確實拿過錢。那只要稍微有點常識的人就應當有疑問,李俊明花錢辦身份證到底目的何在?更何況作為警察的孫鴻宇怎麼會不清楚一個假的身份證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

  由於目前明水縣公安局檢察院方面還沒有最終的調查結論。孫鴻宇到底是沒收錢還是收了1000塊錢,記者還無法確定。但是,這裡也不排除另外一種可能,那就是李俊明確實拿了兩萬塊錢,只不過他本人並不認識孫鴻宇,而是通過很多中間人的介紹,總共花了兩萬塊錢。

  戶籍管理存在漏洞

  再看一看當地派出所在戶口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正常情況來講,一個派出所內有多少居民,派出所應當有一個十分准確的數字。當孫鴻宇套用李保民的居民信息,為他人辦理假證時,此時轄區內出現兩個李保民,轄區內總人口數量應當增加一人。為什麼當時沒有及時發現?而且在換發二代身份證時,公安系統明確要求各級公安機關要展開戶籍自檢糾錯活動。兩個家庭住址一樣的李保民年齡相差3歲,這樣明顯的紕漏為什麼沒人發現呢?

  就是在有這麼多漏洞的情況之下,李俊明又親自到派出所辦理了第二代身份證,從而再次逍遙法外。如果不是他酒後吐了真言,這個案子什麼時候能破真的還是一個未知數。這個案件反映出當地公安系統的各項規章制度顯然沒有被嚴格地落實。這樣的深刻教訓如果不及時總結,這樣的管理漏洞如果不迅速地彌補,今後這樣的問題恐怕還會再次發生。

責任編輯: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