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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整治效果不明顯 街頭大貨車為啥依然玩命跑?
2007-08-06 11:22:01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姜斌 王宗華 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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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輛輛重型大卡車在市區街頭飛馳而過。記者 蔣國紅 攝

  東北網8月6日電 為何在許多交通事故中,大貨車屢屢成為主角?為什麼有關部門多次進行整治,大貨車違章行為和超載依然嚴重?在一幕幕驚人慘劇的背後,到底有哪些不為人知的隱情?管住瘋狂的車輪,應該從哪裡下手?近日,記者走訪了省內貨運市場,采訪了一些貨車司機和車主,試圖從他們那裡找到一點兒答案。

  證照不齊晝伏夜出貨車成『瘋狂大象』

  在哈市通往雙城的哈達屯附近學府路上,一處正在施工的工地附近停了四五輛運輸的貨車,記者問一位姓劉的司機師傅,他們是不是為工地拉土的車。劉師傅說他們是為工地運磚的,現在拉土的活兒少了,所以運土車也少了許多。這些運土的多是大卡車,因為進入市區管得很嚴,所以這些車一般都選擇晚上乾活兒,白天很少出來。特別是前幾天出了大貨車撞死人的事故後,有關部門查得很緊,這些車白天更少上路了。

  在哈市香坊區通鄉街與進鄉街的路口,記者發現了一些從這裡進進出出的運土車,記者在路上看到了7輛運土的『卡馬斯』車,除了有一輛車(黑A93353)前後懸掛車牌照外,其餘的車都是前面有牌照,後面則根本沒有牌照。進鄉街正在修路,一臺挖掘機把路上的泥土和石頭挖起來後裝到一輛卡車上,因為車裝得太滿,沙土和石頭不停地往地上掉,等這輛黑B57001的車開出去後,記者發現車後面同樣沒有懸掛牌照,一面走,還不斷有殘土撒在路上。記者向旁邊一位貨車司機孫師傅了解內情,他說這些車所懸掛的一個牌子很多情況是掩人耳目的,有的牌子都是假的,即使牌子是真的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在夜間肇事很難抓住他們,甚至在白天闖紅燈也不容易被發現。正因為存在這種心理,所以司機開起車來纔無所顧忌。孫師傅說這類車是貨車中最可怕的車輛,叫他們『瘋狂大象』並不為過。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這種車輛的管理,應當從『根』上查一查,這些車是哪些人養的,有什麼人給他們當『保護傘』,這麼正規的道路施工工地為什麼要僱用這樣的車輛,為什麼敢於明目張膽違反交通安全法規?

  在哈市香坊區黎明大市場拉貨的司機郭師傅說,他以前給人幫工時,曾經開過拉土的卡車,從阿城附近的一個土場往哈爾濱的一個建築工地拉土,因為白天管得嚴,只能晚上乾活兒。按工作量計算工資,拉得越多,掙得越多。關鍵是僱主『有人』,像闖紅燈、違章這類事情都通過花錢『擺平』了,所以很少出現違章被罰或被抓的情況。

  競爭激烈運費太低車主稱超載不得已

  除了各種違章行為帶來安全隱患,貨車超載造成的惡性交通事故也不斷發生。交管部門認為,超載現象屢禁不止是利益使然;而物流企業和貨車僱主卻認為,貨運行業競爭激烈,運費過低,收費項目太多,超載是迫不得已。

  記者對尚志市一位多年從事貨運的僱主進行了采訪,他恨不得倒出滿腹的苦水:現在貨車超載是正常現象,我們也不願超載呀,可現在一輛貨車超載四五噸都不掙錢,如果守規矩就得賠錢!這位僱主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拿一輛貨車從尚志到山東淄博、濰坊跑趟長途來說,過道費和柴油錢就得1.6萬元,運費是2.1萬元左右,一趟長途下來能剩6000元,但在尚志還得交各種費用,工商、稅務、養路費、管理費一個月得1萬元,加上修車、買配件、司機工資,如果再遇到交通事故,一個月就剩不下多少了。

  『各種執法人員的罰款也讓人吃不消。』路政、稽查、交警都能對超載貨車罰款,這位車主說,貨車開到黑吉兩省交界,黑龍江的交警會對超載開出罰單,到了吉林收費站,交警一看單子是黑龍江的,隨手就扔了,『黑龍江的單子在我們這不好使。』到了遼寧,又把吉林的扔了……『各省都這樣,這活兒簡直沒法乾!』

  還有一個問題讓車主們感到困惑:不同部門對於超載的理解和處罰標准截然不同。交管部門是按照車輛載重量來判斷貨車是否超載,而路政部門則以車軸的承受重量來判斷超載的。車主說其實這兩者之間有很大差別:『拿我自己的車來說,按2003年的規定,掛6個軸的貨車毛重可以是55噸,但交警不這麼看,他們的標准是行駛證,而行駛證上標的是31噸。按路政的規定我可以裝39噸貨,但即使是拉39噸按行駛證依然是超載,警察還得罰。』而且各省執行的標准和對超載車的處罰也不統一。『我的車毛重可以55噸,在遼寧是這麼執行的,但到了山東,又一個標准,按49噸算。』

  越罰越超惡性循環『治超』還須治本

  一些貨車車主和司機們普遍反映,其實貨車的管理部門是運輸管理站,但除了收費,沒看出有什麼管理來。就拿司機的上崗證來說吧,只要交1000元左右,就能辦一個,沒看有什麼培訓和審核。

  『有的執法人員就是怕貨車不超載。』這位車主說,『其實我們有時也希望交管部門能嚴查超載,如果每次超載都能被查處,所有的貨車都不敢超載了,這樣運輸費自然就提高了。』但現在的情況是,路政罰完交警罰,各罰各的。按照交通部規定,對超限貨車應該處以卸載的處罰,或根據情況處以三萬元以下的罰款。然而由於人力、場地方面的限制,交管部門對超限、超載貨車多數一罰了之。有的交警根本不按什麼標准,張口就是500元,然後把錢裝自己腰包放車通行。罰的越多,貨車為彌補損失就裝的越多,如此下去,形成了超載的惡性循環。

  這位車主說他是從2000年開始搞貨運的,但幾年下來,掙的錢並不多,並不像外人所想象的暴利。他說,我們也不願意冒著肇事的危險超載,政府在嚴厲『治超』的同時,能否想方設法提高貨車運費,以經濟手段理順價格體系,讓貨車不超載也能賺取合適的利潤。

  據了解,在加拿大和美國,廣泛采用車輛靜態和動態稱重設備對車輛超限情況進行檢測。美國約有1000多個動態稱重站,采用照相機和路邊控制器技術,並與高速公路巡警車中的筆記本計算機相連接,對貨車進行檢查,可以及時觀察數據和鑒別超載車輛的身份。而在日本,則是一超三罰,即罰貨主、罰運輸企業、罰司機,同時在高速公路收費站都設有電子秤來核實軸載。

  小資料

  什麼叫超限?

  交通部對超限作出過明確界定:

  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4米以上;車貨總長18米以上;車貨總寬度2.5米以上;單車、半掛列車、全掛列車車貨總質量40000千克以上;集裝箱半掛列車車貨總質量46000千克以上。

  車輛軸載質量在以下規定值以上:單軸(每側單輪胎)載質量6000千克;單軸(每側雙輪胎)載質量10000千克;雙聯軸(每側單輪胎)載質量10000千克;雙聯軸(每側各一單輪胎、雙輪胎)載質量14000千克;雙聯軸(每側雙輪胎)載質量18000千克;三聯軸(每側單輪胎)載質量12000千克;三聯軸(每側雙輪胎)載質量22000千克。

  貨車肇事頻頻發生。記者 蘇強 攝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