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同志:
我是一名中學生,正在辦理出國留學手續。國外的校方要我的《出生醫學證明》,可是我1987年出生時沒有這種證明。請問,我該怎麼辦理這種手續?劉麗萍
查詢結果:
市衛生局解釋說,我國在1996年前沒有建立出生身份的醫學證明,只有各單位出具的獨生子女證明和保障母子健康生活的醫學登記證明。自從我國國際規范化戶籍改革後,纔建立了出生醫學證明等相關的出生材料證明。對於過去沒有出生醫學證明的人士,可以帶自己的戶口和身份證到市公證處辦理出生公證,這在國外是認可的。補辦《出生醫學證明》是不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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