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8日電 《哈爾濱市消防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日前出臺。據悉,今年哈爾濱市將遵循現代火災預防、滅火、救援的客觀規律,全面提昇消防工作水平,提高全社會抗御火災能力,為全市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安居樂業創造良好消防安全環境。
主要目標 構建消防工作新格局
各地區、各部門和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到位,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督、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格局。
建立重大火災隱患預防和整改機制,城鄉防火條件明顯改善,重大火災隱患得到及時整改,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社會消防安全環境明顯改善。
建立健全滅火應急救援工作機制,社會公共消防安全保障水平明顯提高,公安消防部門和地方專職消防隊等多種形式消防力量發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基本形成覆蓋城鄉的滅火應急救援力量體系。
以人民群眾滿意為根本出發點,正確處理嚴格執法與熱情服務的關系,緊緊圍繞經濟和社會發展大局,內強素質、外樹形象,服務經濟建設,服務社會和人民群眾。
公共消防安全素質明顯提高,消防宣傳進家庭、進社區、進企業、進農村工作普遍開展,消防社會化水平顯著提昇。
城鎮消防規劃得到有效實施,公共消防設施『欠賬』全部還清並與城市建設同步發展,農村消防基礎設施明顯改善,基本實現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
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和市情的消防制度,全面提昇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自我保障能力,全社會抗御火災整體能力明顯提高。
公安消防部隊經費保障有效落實,消防站各項建設達到國家標准,消防特勤力量訓練和作戰體系基本形成。
公安消防部隊正規化建設達到國家標准,整體戰斗力得到進一步提高。
基本任務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機制
建立健全各級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責任制,各區、縣(市)人民政府要將消防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消防安全責任監督考評辦法,對下級政府及本級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考評,落實獎懲措施,實行消防安全一票否決。對本行政區域內經常發生火災事故特別是發生重大人員傷亡火災事故有失職、瀆職情形或負有領導責任的,要按有關法律、法規及消防安全責任制規定進行處理。充分發揮消防安全委員會的綜合、協調和指導職能,落實各成員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定期分析本地區的消防安全形勢,加強消防監督檢查,努力消除火災隱患。
探索建立消防安全市場制約機制,將單位消防安全信用體系納入社會信用體系,推動行業系統建立消防安全自律機制。引導建立消防設施檢測、火災痕跡物證鑒定、火災損失評估、消防技術諮詢等消防中介組織,實行消防中介資質管理制度、消防職業資格制度和消防產品市場准入制度。
全力改善消防安全環境
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消除火災隱患。自7月底起,各區、縣(市)應全面建立起重大火災隱患舉報、公示、掛牌督辦、整改和責任追究機制,對認定的重大火災隱患在整改周期內整改率達到100%,限期內仍不能整改的堅決責令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
嚴厲打擊各類消防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打擊建築消防設施工程施工領域中的違法行為,保證建築消防設施工程施工質量。2010年年底前,全市建築消防設施的運行合格率要達95%以上。堅決杜絕新的未經消防審核、消防驗收和驗收不合格的建築工程違法投入使用。今年年底前,全市消防產品市場監督抽檢合格率要達80%以上,2010年底前要達95%以上。
嚴肅查處火災事故。加強農村消防工作。強化社區消防安全管理,各街道辦事處要設立防火安全組織機構,居民委員會要在各住宅區設專(兼)職防火員,對老、弱、病、殘等弱勢群體人員采取有效看護措施。消防志願者和義務消防監督人員數要達到社區總人數的1%以上。
提高城鄉抵御火災能力
編制和完善城鎮消防專項規劃,將消防規劃納入城鎮總體規劃,確保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與城鎮和鄉村建設同步實施;對缺少消防規劃或消防規劃不合格的城鎮總體規劃、鄉村和集鎮建設規劃,不得批准。
加快消防站建設。根據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將消防站建設納入城市(鎮)總體建設規劃,使消防站建設輻射至鄉鎮和農村地區,逐步形成城鄉一體化消防救援格局,建立道路交通和城市建築綜合消防救援網絡體系。『十一五』期間全市力爭新增城市消防站6個。
加強消防水源建設。消防供水設施的設置應與城鎮開發、老城區改造、新建工業園區和道路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城市附近的公路,應當隨著城市的發展和沿公路種類建築的增多按市政道路同步建設消火栓等消防基礎設施,『十一五』期間,全市要新增消防水源159處、維修改造水源137處。
提高消防部隊滅火救援能力
加強消防車輛建設,根據哈爾濱市產業結構和火災特點,按三大功能區域有側重地落實配置消防車輛。在道外區和香坊區形成一個以撲救化工事故為主的消防裝備體系,重點配備重型泡沫車、高噴車、泡沫乾粉聯用車、防化洗消車和搶險救援車。在道裡區和南崗區形成一個以撲救高層建築、人員密集場所、救人為主的消防裝備體系,重點配備舉高消防車、照明排煙車和搶險救援車;在道裡區形成一個以撲救企業、大型倉庫為主的消防裝備體系,重點配備重型水罐車、高噴車和照明排煙車。
加強消防員個人防護裝備建設。加強消防通信建設。今年年底前,全市消防部門和消防通訊指揮車要具備現場實時圖像傳輸功能並與省消防指揮中心聯網;開通GPS衛星定位系統,所有消防指揮車和戰斗車輛全部配備定位終端。
建立覆蓋全市的滅火救援體系
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有條件的地區要建立政府專職消防隊,各單位和社區建立義務消防隊或義務消防組織。拓展農村消防力量發展空間,力爭使農村多種形式消防隊不斷增長。2008年年底前,全市重點鄉鎮要建立農村專職消防隊。2010年年底前,全市普遍建立以建制鎮專(兼)職消防隊為中心,鄉村群眾義務消防隊為補充的農村消防隊伍。
加強消防特勤隊伍建設。全市所有標准型普通消防中隊和縣(市)消防大隊要組建搶險救援班。今年年底前,全市所有特勤消防中隊和普通消防中隊搶險救援班的車輛、特勤裝備配備要達到國家標准。2010年年底前,全市消防特勤隊覆蓋率要達到100%,具備應對各種特殊火災和各類災害事故的能力。
加大投入保障消防工作可持續發展
嚴格落實消防業務經費保障規定,加大消防部隊後勤保障經費投入,落實從優待警措施,改善官兵生活條件,提高福利待遇。確保城市建設維護費消防經費投入比例,各級政府要對城市建設維護費消防經費投入實行計劃單列,按照大城市不低於6%、中等城市不低於8%、小城市(縣)不低於10%的比例用於消防基礎設施建設,並根據城市發展需要和消防設施建設狀況逐年提高投入比例。拓寬社會消防車資金供給渠道,成立消防基金會,接受社會各界資助和捐贈,鼓勵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個人投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
提高消防部隊正規化建設水平
今年年底前,實現消防部隊崗位練兵網絡化。開展部隊遠程教育培訓和網上崗位練兵,加強官兵基本功訓練,增強隊伍管理能力,提高消防執法水平。進一步改進業務訓練內容、方法和手段,及時調整滅火作戰預案,做到應用訓練與實戰相結合,切實提高消防隊伍應對各類火災和突發事件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