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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再就業優惠證》醫保優惠嗎?
2007-08-09 14:15:25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李潔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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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去年下崗,辦理了《再就業優惠證》,請問持有《再就業優惠證》在什麼情況下享受醫保優惠?姜先生。

  幫辦代問:哈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答復:在《再就業優惠證》有效期內以個人身份參加醫療保險的人員,可按照本市市區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確定繳費基數。超過《再就業優惠證》有效期的,仍以上年度本市市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應在《再就業優惠證》發放日期起的6個月之內,到戶口所在區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參保手續,逾期不予辦理。

責任編輯:孫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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