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9日電(記者高長利)為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夠順利入學,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國務院出臺了《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及其配套辦法。從新學期開始,高校學生可根據條件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國家助學金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資助標准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范圍內確定,分為2-3檔。
國家勵志獎學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是為了激勵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獎學金。獎勵標准為每人每年5000元。大學二年級以上、學習成績優秀、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生可以申請。國家獎學金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是為了激勵高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獎勵特別優秀學生的獎學金。獎勵標准為每人每年8000元。大學二年級以上、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的在校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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