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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游客福州『罷機』叫板航班延誤賠償
2007-08-12 06:38:39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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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8月12日電 8月4日,因廈門航空公司計劃原因,導致由福州長樂機場出發的多次航班延遲,數百名旅客被迫滯留機場。從福州飛往哈爾濱航班的90餘名旅客『罷機』要求賠償。直至飛機延遲4個多小時後,90餘名旅客纔得到廈航的補償誤機費,該航班得以順利起飛。

  航班延誤,旅客不滿,拒絕登機哈爾濱市張先生等近50名游客,是7月29日隨哈市一家旅行社到廈門旅游的,訂了廈門航空公司的MF8055航班飛回哈爾濱。該航班原定於8月4日12時40分在福州起飛,但到了起飛時間還是沒能上飛機,這時登機口的顯示屏出現了一行通知:『由於公司計劃原因,您乘坐的航班暫時不能按時起飛,請旅客們在候機大廳等待。』

  據張先生回憶,當時正是午餐時間,只得到飛機延遲消息,即無人通知飲食問題,旅客們不得不自己找東西吃,有的旅客從候機廳商場買來食品和水,大家邊吃邊耐心地等待。過了近一個小時,個別旅客等不及了,找到地面工作人員問原因,要求航空公司免費為旅客提供飲料和食品。登機口工作人員說是由於飛機調配問題,無法告訴旅客飛機具體起飛時間。旅客們聽了這樣的解釋,開始騷動起來,『計劃、調配』這樣的詞把旅客弄糊涂了,大家要求航空公司駐機場負責人出面解翻釋此事。

  飛機延遲大約一個半小時後,一名掛著『廈航駐福州分公司』胸簽的男子出現在現場,幾十名旅客將其團團圍住,急切地詢問航班延遲原因及起飛時間。這名男子一邊安撫旅客情緒,一邊表示盡量將成都飛往福州的飛機調配過來,讓旅客在這裡耐心等待,具體起飛時間另行通知,至於對『公司計劃原因』並未做出合理解釋。這樣的答復不能讓旅客們滿意,旅客們情緒越來越激動。不多時,『廈航駐福州分公司』又陸續來了兩名工作人員,表示盡量讓旅客們在三個小時之內順利登機,可旅客們對該航空公司遲遲不將延遲原因告知大家感到非常不滿。旅客王先生講,當天下午17時,他們十多人要參加同事的結婚喜宴,如果飛機晚點3個小時,到家時該是晚上了,人家的喜宴估計都結束了;旅客李小姐講,她是佳木斯人,本打算在哈市下飛機後,當晚能直接趕回家,沒想到飛機晚點這麼長時間,今晚回不去家,還得找地方住。

  下午3時40分許,延遲了3個小時的航班開始辦理登機手續,旅客們拒絕登機。旅客們認為,航班的延誤是航空公司造成的,已經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希望廈航能對旅客予以賠償和公開道歉。『罷機』維權,獲賠每人三百誤機費下午4時許,廣播多次通知乘坐MF8055次航班的乘客立即登機,可除了幾名老弱旅客登機外,其餘旅客遲遲不肯登機。旅客們派出維權代表與航空公司交涉,提出,廈航不能因為公司計劃和調配問題,導致乘客無故受阻,隨損失。4時15分,廈航再次派地面值班經理與旅客協調此事,在近百名旅客的轟轟烈烈『罷機運動』後,廈航有關人員同意公開道歉並給予乘客一定的經濟補償。雙方針對補償金額問題,又持續近一個小時的拉鋸戰,最終以每人補償300元錢誤機費告一段落。近17時,MF8055航班終於起飛。

  8月8日,記者通過電話與廈航駐福州分公司運行標准處的游處長取得了聯系,游處長詳細講述了當天的『罷機事件』。據游處長講,8月4日當天,廈航受整個暑期南方沿海城市航空流量控制的影響,造成了大面積進出航線延誤,由此廈航公司對部分航班計劃進行調整,MF8055次航班亦在調整范圍之例,給旅客造成航班延誤原因確實在該公司。當天,該公司曾派多位地面工作人員到現場與旅客講解航班延誤原因,可得不到旅客的理解,除此之外,公司還為旅客們免費提供了食品和飲料,可這些還是無法安撫旅客們的激動情緒。其實,按照國家民航總局運輸司下發的指導意見,是建議民航部門對因航空公司原因引發航班延誤的乘客給予適當補償,但這個規定不具有強制性。而且按照慣例,航班延誤4小時以上,航空公司纔對乘客進行經濟補償,補償方式可以通過現金、購票折扣和返還裡程等方式予以兌現,但沒有規定具體的賠償標准,各家航空公司的賠償方式因此也都不一樣。但是,當天公司已經盡力從其他航線調配飛機過來,保證此航班在延誤三個小時之內起飛,可沒想到的是,飛機到達後,大部分旅客拒絕登機,『罷機』長達1個小時之久。在那種情況下,如果公司繼續與旅客僵持,將會有更多的旅客因此延誤航班,不但給航空公司造成巨大損失,同時還會給更多的旅客出行造成影響。出於這些考慮,公司最終同意為這些旅客作出補償。航班延誤,『不鬧不賠』沒道理盡管得到了300元補償款,但乘客們樂不起來,靠『罷機』爭取來的權益讓他們心裡不是滋味:『為什麼不鬧就沒人來賠禮賠錢?』『賠不賠錢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賠」,這包括既要賠償又要賠禮道歉,其實旅客們要的是航空部門的誠意。』乘客李先生表示,航空公司應尊重旅客的知情權,航班延誤時,乘客如果及時知道為何延誤,延誤多久,就能盡快作出選擇,是否改乘其他航班。可有些航空公司什麼也不說,態度又很惡劣。希望航空公司能夠和消費者及時溝通,不能把消費者放在完全被動的地位。

  近段時間,由於航班延誤,而造成旅客出現長時間霸佔飛機、拒絕下機、追打地勤人員、損壞機場設備、衝擊登機口等事件屢見報端。據省消協投訴部負責人介紹,近年來,關於航空服務方面的投訴呈現出明顯的上昇趨勢,尤其是由於天氣原因、民航運力調配、飛機故障、空中管制和旅客方面等原因造成航班延誤問題成為這類投訴的焦點。《民用航空法》第126條規定:『旅客、行李或者貨物在航空運輸中因延誤造成的損失,承運人應當承擔責任;但是,承運人證明本人或者其受僱人、代理人為了避免損失的發生,已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種措施的,不承擔責任。』但針對航班延誤,對乘客如何進行賠償並沒有作出具體規定。那麼,關鍵問題就在於航班出現延誤後,航空公司怎樣處理。按照《消法》、《合同法》等規定:首先,消費者享有知情權,航班延誤後,航空公司應力爭第一時間通知旅客,並盡量告知預計延誤多少時間,及時幫助延誤旅客候補改簽其他航班。一般情況下,在航班延誤之後,要求賠償並不是旅客的初衷,旅客們只想知道為什麼延誤,延誤到何時,但一些航空公司的信息發布與解釋不到位,而一些公司的服務往往僅限於提供飲料、餐食等;其次,相關配套安排應周到。航班延誤後,勢必會影響到部分旅客的行程安全,如中轉航班的旅客,工作人員應盡量為旅客安排妥當,讓旅客等得安心;再者,應嚴格按照規定處理和補償,旅客不去交涉也可以得到。目前很少有航空公司在航班延誤時主動提出賠禮、賠償事宜,幾乎都是被『鬧』得受不了而賠的,這樣無疑會讓這類事件愈演愈烈。

  消協有關人士提醒消費者,當出現航班延誤等情況時,乘客應當以合法手段與航空公司、機場等有關方面協商解決,而不應采取衝擊安檢現場、堵塞登機通道、強佔航空器、侮辱謾罵工作人員等過激行為。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