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14日電 14日,記者從哈爾濱市各商業銀行了解到,隨著距離15日下調利息稅率的時間越來越近,市民對於調整後的利息稅該如何計算的諮詢日益增多。對此,理財專家提醒市民,14日前(含當日)的存款,其利息稅將分時段計算,8月15日後(含當日)的存款,全部按照5%的稅率征收利息稅。
記者從哈商行個人金融部了解到,從8月15日起,儲蓄存款利息稅稅率將從以前的20%下降到5%。居民儲蓄如按照20%的利息稅率,一年期的定期存款稅後實際利率為2.664%,調整後則為3.164%。以1萬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來說,一年的利息比之前增加50多元。
『很多市民只知道利息稅率要降了,但具體怎麼個算法還是不太清楚。』省建行個人理財專家告訴記者,需要市民注意的是,並非今年8月15日以後結付的利息統一按5%的稅率征收利息稅,而是對儲蓄存款的利息所得按政策調整前和調整後分時段計算,並按照不同的稅率計征利息稅。根據國稅總局的規定,如在今年8月14日前(含當日)存入銀行的儲蓄存款利息稅具體計算方法分3個時段計算:儲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含當日)產生的利息所得,免征利息稅;儲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期間產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稅率征收利息稅;儲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後(含當日)產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稅率征收利息稅,而且市民無需轉存其利息所得即可自動享受下調利息稅率。8月15日後(含當日)存款,全部按照5%的稅率征收利息稅。
利息稅率調整前後稅後利息計算公式
2007年8月14日前(含當日)存款:
稅後利息所得=從存款日至1999年10月31日前(含當日)產生的利息所得+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含當日)期間產生的利息所得×80%+2007年8月15日後(含當日)至到期日產生的利息所得×95%
2007年8月15日後(含當日)存款:稅後利息所得=到期日產生的利息所得×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