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17日電(秦雷 柳曉偉 記者雷蕾) 8月17日,哈爾濱市公安局召開全市深入推進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通報了哈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及火災情況。
據了解,哈市警方自2007年7月10日開始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針對人員密集場所的火災隱患整治工作,至8月17日,全市各級公安機關成立檢查組972個,檢查單位11964家,發現火災隱患11061處,整改火災隱患6332處,限期整改3628處,下發各類法律文書4799份,警告282人,查封22家,停產停業158家,拘留40人(派出所拘留14人),罰款379.15萬元(其中消防罰款311.81萬元,派出所罰款67.34萬元)。此期間全市共發生火災93起,直接經濟損失22.9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起數下降68.7%,直接經濟損失下降33.6%。
據警方介紹,7月24日20時10分,通河縣公安局消防大隊夜間檢查時,發現澳洲肥牛海鮮火鍋營業時在店內非法儲存易燃液體(酒精膏)13桶,每桶10公斤。依法對該單位法人代表王某處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並當場對非法儲存的酒精膏扣押轉移。
8月14日,消防監督員戴剛、劉勇在對南崗區陽光浴館監督抽查時發現,該單位開業前未經消防機構安全檢查,擅自開業。依法對直接負責經營哈爾濱市南崗區陽光浴館的管理人員宋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
7月26日,方正縣公安局消防科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方正縣張老四菜館未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擅自開業。依法對方正縣張老四菜館經營管理人張某處行政拘留5天;7月28日,方正縣公安局消防科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方正縣金帝網吧二樓疏散通道堵塞,導致出口不暢通,責令當場改正,該場所經營管理人徐某拒絕整改。依法對方正縣金帝網吧經營管理人徐某行政拘留5天;7月27日,方正縣公安局消防科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方正縣波司登羽絨專賣店未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擅自開業。依法對方正縣波司登羽絨專賣店經營管理人劉某處行政拘留10天,並處1000元罰款處罰。
7月18日,哈爾濱市公安局香坊分局消防科監督員對香坊區幸福路134號風味魚小吃檢查時,發現餐飲大廳違法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管,依法對法定代表人池某處行政拘留三日處罰。
8月9日,共樂派出所檢查時發現,道裡區智利幼兒園因安全出口上鎖,拒不改正,派出所依法對管理人商某行政拘留五日。
據悉,市政府已經與區、縣(市)政府簽定了消防目標責任狀,就是通過行政責任監察等有效手段,強化整治和監管工作責任的落實。抓好『事前責任』落實的同時,還將抓『事後責任』,即開展火災事故責任倒查。對因工作不實、措施不力,導致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的,要依法、依紀追究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人員的責任。各級公安機關要堅持實行『誰主管,誰審批,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對亡人和重特大火災事故切實開展內部責任倒查,加大事故的內部預先處理力度。凡發生亡人火災,都要實行責任倒查,對因為監督執法不到位、失職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執法過錯責任人的處理情況,將作為民警考核、定級、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並納入考評內容。
會議要求,公安機關還要提高消防執法能力、執法質量、執法水平,要大力推行消防『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凡是對待群眾態度冷漠、語言生硬、行為蠻橫,辦事推諉拖拉的行為;凡是不積極履行崗位職責主觀不作為的,壓件不發或粗心大意,超過辦事時限的行為;凡是因執法不當、違法執法造成國家賠償或被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行為;以及其它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一經舉報並查實,都要層層倒查,要堅決糾正,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員及其領導的行政責任。
據警方介紹,今後工作中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能夠當場改正並符合當場處罰的火災隱患,必須責令當場改正並處罰款;應當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必須責令限期改正,整改期限要合理、整改意見要明確,期限屆滿後要按時復查,對整改不合格單位進入處罰程序,按規定進行處罰。各派出所要按照方案要求對轄區內人員密集場所中的網吧、歌舞廳(含夜總會)、洗浴中心、餐館、旅店、游藝廳(含錄像廳)、影劇院、醫院、學校、幼兒園、出租屋等單位和場所要逐一登記造冊,建立監督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