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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不想做醫療機構不願保 醫療責任險在哈遇冷
2007-08-18 06:19:53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林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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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8月18日電 前不久,衛生部聯合保監會等部門發出通知,要求推進醫療責任險的覆蓋范圍,已經在全國實行了7年仍不見起色的醫療責任險似乎看到了曙光。但記者在對哈爾濱市醫療責任險市場進行走訪時發現,保險公司並不願意推廣這個產品,醫療機構也不願意投保,醫生想保還保不了……

  四大原因催生醫責險

  醫療責任險,是指依據相應的保險條款,由醫療機構作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繳納一定數額的保險費,從而將其因醫療事故或醫療意外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轉由保險公司承擔的一種保險業務。

  據保險業內人士介紹,醫療責任險是國外醫療機構普遍采用的一種保險方式,能夠讓醫務人員全身心地投入到醫療服務中,不會被繁瑣的醫療糾紛纏住手腳,一旦發生醫患糾紛則由保險公司負責解決。

  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醫療責任險在全國范圍內進行推廣的原因有四個:一是醫療糾紛逐年增多;二是醫患雙方經常發生暴力衝突;三是醫院經營已因賠付醫療事故補償金而備受困擾;四是醫生治病越來越保守。

  據了解,醫療責任險賠付的原則是,在確定醫療責任事故發生後,醫療機構先向患者賠付,再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如果醫療機構主動投保醫療責任險,一旦發生醫療責任事故,醫療機構和患者都能從中受益。可如此優良的險種推行起來卻很難。

  醫療機構冷淡醫責險

  記者在哈市幾家大醫院進行采訪時發現,各大醫院對醫療責任險並不認可。一些大醫院的負責人紛紛表示,醫療責任險不受醫院歡迎的主要原因是,保險費較高而保險賠償額比較低。『我們一年需要交納四五十萬元的保險費,但保險公司實際賠償的數額也不過幾十萬元,甚至要低於我們交納的保險費。而且更多的時候,保險公司的賠償根本無法做到讓患者滿意,到頭來我們醫院還要自己來解決問題。我們投保花一份錢,還要自掏腰包賠償患者,等於是花了雙份錢,與其這樣,還不如不保險。』省醫院的一位負責人表示。

  哈市一家三甲醫院曾經保過醫療責任險,該醫院交納了80萬元的保險費,一年間實際獲得平安保險公司50萬元的賠償。記者了解到,太平洋保險公司醫療責任險的保險費也高達幾十萬元。

  一級甲等醫療事故(導致患者死亡)分為完全責任、主要責任、次要責任和輕微責任,完全責任需要100%向患者家屬賠付醫藥費、喪葬費、奔喪費及精神損失費,大概在10萬元左右。但大部分的一級甲等醫療事故,在醫學會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的判定中,會被定為次要甚至輕微責任,醫院只需要賠付三四萬元甚至更少。而醫療責任險屬於高費率險種,可能每年交的保險費就會高於醫院一年醫療糾紛的賠付總額,所以『醫院更願意自掏腰包解決』。

  另外,醫療責任險的保險期限短也成為醫院不願投保的原因。據介紹,現有的醫療責任險基本上都是采取期內索賠,並且投保第一年沒有追溯期。如此一來,只有在醫療責任險生效期間發生並提出索賠的案件纔能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醫院認為,這樣的話,醫療機構一方面要不停地為首次投保以前發生的醫療事故支付賠償款,另一方面又要年復一年地交保險費而得不到賠償。

  醫生想保卻又保不了

  位於哈市南崗區某三甲醫院的一位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醫院也一直在尋找合適的保險公司投保,因為很多醫生,尤其是外科、急診、婦產科等高風險科室的醫生都非常希望為自己投一份醫療責任險,使自己能從醫療糾紛中解脫出來。為此,一些醫生甚至表示不用醫院來支付保險費,自己來承擔。『但實際情況是,絕大多數保險公司都只對醫院投保,保險費非常高,醫生個人無法承受。而且保險公司只對醫院負責,患者還要由醫院來安撫,醫院的麻煩並沒有減少。』

  『目前,醫療責任險的保險責任不足也是我們做醫生的最擔心的問題。』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醫生說,現行的醫療責任險基本上只對醫療事故或醫療意外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只有通過鑒定認定為醫療事故的醫療糾紛,保險公司纔給予賠償。目前多發的醫療糾紛不被認定為保險范圍,而醫生、醫院最希望解決的恰恰是這類糾紛。『我們希望保險公司能夠擴大保險范圍,讓醫生從糾紛中解脫出來,更全身心地為患者看病。』

  保險公司不願意推廣

  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公司等多家保險公司的相關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都表示,醫療責任險作為一個不賺錢的險種不被看好,保險公司對這個險種不做推廣,也不宣傳,有醫院願意投保就做,沒有醫院投保也不強求,但費率不可能降低。

  據了解,中保南崗分公司已經停辦醫療責任險業務,原因是不賺錢。而中保開發區分公司目前也只為兩家以婦科為主的民營醫院投了保。其中一家民營醫院只為婦產科投了保,一年交2萬多元的保險費,一年可累計獲得80萬元的賠償。

  平安保險公司醫療責任險業務負責人指出,這種低保費、高賠償的保險是絕對賠錢的買賣,任何一家保險公司都不可能這麼做。即使醫院以這樣一個十分低廉的價格投了保,到最後涉及到賠償問題時,保險公司肯定也不會輕易『吐口』的。

  至於費率,很多保險業人士都認為國內保險的收費並不高,在保險責任問題上,我國保險條款的責任范圍已經由『醫療事故』擴大至『醫療過失』,從保險公司的角度講,費率已經很難降低。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