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22日電近期,省內發生的一起銀行理財產品訴訟案件,為投資熱中的投資者和理財機構揭示了投資理財的風險和責任。
劉先生做了個『日進斗金』夢
三年前,尚志市的劉峰在中國銀行尚志支行看到一款外匯理財產品動了心,該產品宣傳稱具有高額回報。於是,劉峰與銀行簽訂了理財合同,購買了6.8萬美元的外匯理財產品。第一年,他收到了回報,此後至今沒有收益,不僅沒有收益,隨著人民幣不斷昇值,投入的6.8萬美元的本金在不斷貶值、縮水。
當初,劉峰看到的當地銀行系列理財產品『0409B美元日進斗金』型匯聚寶產品的宣傳單上許諾,該產品每半年為一個收益日,『資深專家理財,本金安全無懮,收益回報豐厚。』在沒能按期看到收益後,劉峰向當地和哈爾濱市工商局反映銀行虛假宣傳,兩級工商部門均認定中國銀行尚志支行在產品的營銷宣傳上,背離和篡改了該銀行總行的產品收益設計,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不得進行虛假宣傳的規定,並對銀行處以20萬元罰款。然而,工商部門認為,劉峰與銀行簽訂了『匯聚寶』業務委托協議書,按照約定,該理財產品四年內劉峰不能提前贖回。如入谷底的劉峰不服,到當地法院起訴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尚志支行,要求銀行方面返還其理財本金6.8萬美元,並賠償匯率損失及應得收益。
尚志市法院審理這起案件時,劉峰訴稱,銀行虛假宣傳,讓他上了當。銀行則辯稱,有關『0409B美元日進斗金』理財產品的匯率風險和利率風險都對劉峰作了充分說明,與劉峰簽訂委托協議書都是劉峰真實意願的流露。
根據雙方的陳述和答辯,各自提供的證據,法院認為,銀行方面向劉峰銷售『0409B美元日進斗金』型匯聚寶產品時是否存在虛假宣傳?以及銀行方面是否應當賠償劉峰由此造成的損失?這成為案件的焦點。
法院審理查明,銀行方面在宣傳單中承諾:『銀行為您提供一個既安全又能實現您外匯資產保值昇值的投資理財工具。』而客觀上,外匯資產能否保值昇值,是由外匯幣種權屬國家政府或國際金融市場的調節所決定的,銀行方面沒有資格作出『外匯資產保值昇值』的決定和承諾,至於銀行在宣傳單中承諾『如果您不想讓您的外匯存款吃到很少的利息,那請選擇銀行每月定期推出的匯聚寶產品』的承諾,是告知劉峰投資匯聚寶的收益高於銀行存款利息,屬虛假宣傳,並導致了劉峰對匯率和收益率真實情況產生『日進斗金』的重大誤解,並且宣傳單和產品交易細節兩份合同附件,沒有明確告知風險指數,沒有揭示外幣貶值風險。
今年8月,尚志市法院對該案件做出判決,法院認為,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依據《合同法》相關規定,撤銷劉峰與被告銀行之間的『匯聚寶』業務委托協議書。判決中國銀行尚志支行返還劉鋒本金6.8萬美元,賠償本金匯率損失人民幣37516元,投資收益損失4255.88美元。
理財市場重利輕險風盛
目前省內各商業銀行紛紛推出許諾高回報率的理財產品,代銷各類基金等金融產品。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銀行推出的高回報理財產品,多數是客戶無提前贖回權的產品。例如,哈爾濱市一家銀行推出的『投資國內大型鋼鐵企業短期融資』理財產品,購買金額30萬元人民幣起,銀行許諾預期年收益率4.35%~4.48%,其中明確標注:客戶無提前贖回權,而銀行具有可提前終止本產品的權利。對風險的提示也寥寥無幾。
據了解,一些百姓只注重這些理財產品的投資回報,而忽視了這個投資產品無提前贖回權和相關風險條款,購買了產品後,在急於用錢情況下,在約定投資期內無法提前抽回投資本金。經了解,當前很多銀行理財產品風險提示方面只是告知:『該產品具有市場風險、波動性風險及流動性風險等』,而缺少明確的具體風險指數,一旦發生意外,最終解釋權在銀行,而投資者無權提前贖回產品權力。
基金市場也是產品繁多。15日,在哈市南崗區一家商業銀行內,基金產品列表前諮詢者絡繹不絕。銀行理財師推介著各種代理基金。很多百姓對開放式、封閉式等基金概念不明白,忙得理財師滿頭大汗。哈市交通銀行一位個人金融客戶經理介紹,當前很多百姓對各類基金產品投資知識不了解,只考慮能否昇值,投資帶有明顯的快速求富心態,如風險較高的股票型基金不適合老年人投資,但一些老年人只考慮這類基金獲利高於其它基金,而忽視了其可能下跌將導致嚴重虧損的風險。
目前在省內銀行合作銷售的各類保本增值險種也是許諾給予不菲回報。在哈市銀行代理銷售的一款萬能型壽險產品許諾,日日生息、月月復利,價值鎖定,只漲不跌,領取靈活,支取方便。
8月初,在哈市道裡區一家商業銀行保險產品代理櫃臺,張貼著一款自稱是保險保障和投資理財功能的新一代保險產品大型海報,宣傳該產品不僅收益按月結算,另有重重獎勵穩定增加賬戶價值,是加息時代理財好選擇。推銷人員對客戶積極介紹保險產品的回報和保障,引起了很多圍觀者的濃厚興趣。
經細致了解,這種產品3萬元人民幣起點,而且2年內不能支取,只有投資5年以上纔能獲益,如果提前支取就要支付9%的手續費,並且還有保單管理費、部分提取手續費等費用,有的保險規定,保險公司要按保費的3%收取初始費,每月要從保單個人賬戶中扣除5元作為保單管理費,每月還要收取風險保險費,費率為個人賬戶金額的0.1%……投資者要想獲得高額回報並不是簡單的事。
近期,哈市一位商人在哈市一家銀行被儲蓄人員推介購買了100萬元的分紅型保險,然而在急於用錢的情況下,該商人要取出100萬元本金,被保險公司方面告知,如果退保,扣除手續費,只能歸還90萬元現金,面對迅速『被吞』的現金,該商人稱當初購買時不知道所買產品是銀行代售的保險產品,認為是銀行人員誤導,但雙方簽訂的保險合同已經生效。
專家評說多元投資格局下理性理財
針對當前百姓紛紛關注理財投資的情況,哈工大管理學院金融系副教授馮晉對記者談了自己的觀點。他說,目前我省基本形成了百姓多元化投資格局,股票、基金、外匯、國債、期貨、房產等,都成為百姓投資渠道。但我省百姓投資規模、意識和技能方面與南方發達地區相比還是有差距的。首先由於收入少,投資規模相對小,在意識方面存在盲目性,在投資技能方面存在信息不暢,手段、設施落後,例如投資期貨交易,我省期貨銅的信息明顯比上海、北京等地區閉塞。
馮晉認為,市民在投資時不要參與投機性強的產品,前一段時間,很多市民參與炒賣認沽權證,這是很明顯的投機行為,結果虧了本。據講,我國市場的權證發行和上市,是股權分置改革的產物。一些上市公司采取派送權證的方式支付股改對價,破解了這些公司的股改難題,但一些價值很低的認沽權證循環炒賣後,價格節節攀昇炒作價格高出其原始價值,『賺錢』效應非常誘人,最終引得旁觀者也加入進來,瘋狂的交易便一發不可收拾,結果最後出不了手,虧在手中。
馮晉說,當前一些保險產品由於投資時間長、法規界定不明確,有一定不可預知性,百姓投資後能否獲得收益,投資者應該樹立防范風險意識。對於市場波動比較大的股市,百姓可以分析調研,選擇四五支業績好的股票分散持有,分散風險。百姓對於基金產品可以通過調研數據,關注一些老的基金產品,當前一些基金產品市場價格較低,預計未來有上漲勢頭,至於銀行理財產品,投資者也要知道這也是風險,詳細簽訂合同。
今年銀監會調整了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業務境外投資范圍,QDII產品的定位就是為內地投資者投資海外資本市場提供一個橋梁,允許QDII產品投資海外股票的比例達到產品資產的50%,投資海外股票市場的QDII產品,投資者的投資底線是30萬元人民幣,新的QDII產品如果投資海外股票市場的話,將不再保本,風險將由投資者自行承擔。馮晉認為,QDII是剛剛走入國人視野的一款理財產品,投資者更應謹慎對待。
談起理財教育,馮晉認為,百姓理財投資應該力所能及,在自己可承受的范圍內進行,正確對待盈利和虧損風險,加強自我學習,通過書籍資料,掌握投資產品常識,通過實踐,不斷提高投資水平。
(文中觀點僅代表個人觀點。投資有風險,投資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