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社會萬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9月1日起哈爾濱實施《接送學生車管理暫行辦法》
2007-08-24 10:39:00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王冠群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8月24日電 23日,哈爾濱市交通局舉行了送子車新標志啟用儀式,首批共有200臺送子車裝上了統一的棚燈,預計在9月末,哈市1580臺送子車將全部裝上棚燈。

  據介紹,過去發生的多起送子車安全事故,多因駕駛員沒有經過培訓、技術不佳導致的。為了確保學生安全,9月1日實施的《哈爾濱市接送學生車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送子車駕駛員必須取得准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6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無惡劣品行記錄;最近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沒有記滿6分記錄;未發生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交通責任事故;經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從業資格證》。

  9月1日後,家長選擇送子車要看清三證。按照規定從事接送學生車經營活動,應當取得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道路運輸證》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企業營業執照》,方可進行經營。

  另外,今後哈市送子車經營者從事接送學生車經營服務活動,應當使用統一格式合同文本與被接送學生監護人簽訂《接送學生車接送服務合同》,為乘車學生投保承運人責任險。

責任編輯:呂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