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24日電 日前,因自己與4個女兒對去世老伴留下的遺產分割未達成協議,哈市市民王大娘來到法院要求對遺產依法進行分割。
據王大娘講,老伴洪某生前留下私產房一套。由於王大娘並非洪某女兒的親生母親,她和4個女兒對遺產分割始終未達成協議,雙方爭執了很長時間。日前,王大娘來到法院,要求對遺產依法進行分割。
日前,南崗區法院哈西法庭審理了此案。法院認為,原告與被繼承人婚後有私產房一處事實清楚,該房產一半應歸原告所有,另一半應由原、被告繼承,從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及根據原、被告的具體情況考慮,爭議之房歸原告所有,原告可給付4被告房屋折價款。最後,法院判決,私產房歸原告王大娘所有,原告於判決生效後30日內給付4被告該房屋繼承款各2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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