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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網8月27日電 8月27日上午,在哈爾濱市香坊區法院,《接受社區矯正保證書》(2007法(監、所)社矯保字第1號)正式簽署,這標志著我市首位接受社區矯正對象正式開始在居住地接受社區矯正。
首位社區矯正對象因於1993年參與盜竊活動而一直外逃,14年的逃亡生活使他身心疲憊。日前在巨大的心理壓力下,他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香坊區法院依照刑法有關規定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緩期2年執行的刑罰。當矯正對象回到自己闊別14年的家中後,年邁的老母親留下了顆顆熱淚。
據了解,社區矯正適用於人民法院對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並宣告緩刑、判處管制、單處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暫於監外執行的罪犯和裁定假釋的罪犯等5類。矯正對象將在家居住,同時每月接受不少於12小時的公益勞動,每周要與司法所通一次電話,每半個月到司法所會面一次,每月出具一份書面材料。
責任編輯:邱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