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同志:
我是青年謄寫社的退休職工。今年單位在給職工辦理養老保險時,以我已經退休、年齡超過50歲為由,沒有把我的材料報到市勞動局和社保局,致使我無法得到應有的社會保險金。請問,辦理社會養老保險還分歲數嗎?王文華
查詢結果:
市勞動局和社保局有關人士說,單位參保分兩部分,即現有在職人員和退休職工。這兩部分人員的材料報到社保局審批合格後,符合條件纔能視為有效,超過50歲不予辦理是不對的。漏報人員基本養老金,經過社保局審核後,可以補辦,有欠費的按規定補足在職期間的欠費,從補辦之月的下月起支付基本養老金。
責任編輯:呂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