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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14年後自首 被判接受社區矯正
2007-08-28 11:28:10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劉志明 秦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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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8月28日電 27日,在香坊區人民法院,哈爾濱市首例接受社區矯正對象在《接受社區矯正保證書》上簽字,這標志著哈爾濱市首名接受社區矯正對象正式由人民法院宣判後移交到香坊區司法局進行管理,該社區矯正對象從昨天開始在其居住地接受社區矯正管理。

  據介紹,首名接受社區矯正對象於1993年因參與盜竊活動一直在外逃亡,14年的逃亡生活使他身心疲憊。在巨大的心理壓力下,日前他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香坊區人民法院依照刑法有關規定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緩期2年執行。在宣判前,香坊區司法局受區人民法院的委托提前介入該案件,根據基層司法所調查情況,認為此人符合社區矯正要求,同意人民法院判處對其采取社區矯正。昨天,當這名社區矯正對象回到自己離開14年的家中後,年邁的老母親流下了熱淚,其居住地司法所工作人員也來到他家裡向他介紹有關社區矯正情況。

  據香坊區司法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社區矯正適用於人民法院對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並宣告緩刑、判處管制、單處剝奪政治權利、暫於監外執行和裁定假釋等5類犯罪人員。社區矯正對象將在家居住,同時每月接受不少於12小時的公益勞動,每周要與司法所通一次電話,每半個月到司法所會面一次,每月出具一份書面匯報材料。

  作為哈市首家『社區矯正』試點單位,香坊區將在20個街道司法所同時開展『社區矯正』工作。

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