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7日電 根據財政部和省政府的部署,省財政廳近日下發通知,正式啟動2007年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工作。
國家確定的補貼范圍包括:從事捕撈及養殖並用機動漁船的漁民和漁業企業、國有林業企業和林場苗圃、城市公交企業、農村道路客運經營者、城市出租車、農村水路客運經營者。省裡增加的補貼范圍為港田三輪車經營者。根據國家文件要求和省漁業主管部門的意見,對漁業養殖設備用油不予補貼。補貼時間按照全年12個月確定。
考慮年初汽油、柴油降價因素,今年的補貼標准有所調整:從事捕撈及養殖並用機動漁船的漁民和漁業企業、農村水路客運經營者全部使用柴油,補貼標准為700元/噸;國有林業企業和林場苗圃、城市公交企業、農村道路客運經營者混合使用汽油、柴油,補貼標准前0.5個月為733元/噸,後11.5個月為660元/噸;城市出租車全部使用汽油,補貼標准前0.5個月為800元/噸,後11.5個月為580元/噸。
省對各市縣2007年的補貼資金,依據省直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提供的補貼用油量和國家核定的補貼標准確定。即漁業生產按漁政部門核發許可證的船只耗油量核定;林業、森工生產按木材采伐量、營林和森林管護面積核定;城市公交按單車(含輪渡船舶)耗油量核定;農村客運按單車客運周轉量(人/公裡)核定;城市出租車按單車日均行駛裡程以及百公裡耗油量核定;農村水路客運按單位船只耗油量核定;港田三輪車按單車耗油量核定。
省政府要求各級政府在收到省下達補貼資金後的20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兌付到補貼對象手中。同時,要嚴肅工作紀律,嚴格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虛報、冒領、套取補貼資金,更不得滯留、擠佔、截留或挪用補貼資金,發現違紀問題要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相關領導和人員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