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12日電 哈爾濱市民韓先生反映說他經常帶孩子到松花江邊散步,發現在防洪紀念塔附近的沙灘上,10多個人在賣煙花爆竹,並有人當場燃放,污染了環境,對路人的安全也構成威脅。哈爾濱市有規定,燃放煙花爆竹須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請有關部門盡快查處江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還江畔一個清新環境。
9月6日18時30分,記者來到松花江邊堤下的沙灘,看到有近20人在此賣煙花、神鞭。記者上前詢問價格,一女業主說煙花10元錢6根,神鞭1元錢1根。記者在現場停留半個小時內,發現有30多人買了煙花、神鞭就地燃放,江邊煙霧繚繞,火藥味刺鼻。據正帶孩子在江邊散步的市民宋某講,一次江邊散步中,一青年為了取樂,竟在人群中燃放神鞭,差點傷到孩子。後來他帶孩子來江畔,只要有人放煙花,就躲得遠遠的。
據了解,銷售煙花、神鞭的業主,在此已經營很長一段時間,每天有專人負責把貨送到江邊,但無人來管。記者隨後采訪了哈爾濱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危管科,據工作人員介紹,哈爾濱市區只允許在小年至正月十五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一律不允許。他們表示,將立刻通知轄區派出所去現場察看,如有人再販賣、燃放煙花爆竹,根據《哈爾濱限制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將沒收一切貨品,並給予個人200元處罰。
9月10日晚上,記者再次來到江邊發現,仍有人在販賣、燃放煙花、神鞭。
責任編輯:呂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