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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調整9項醫保住院治療支付限額個人負擔比例降低
2007-09-14 04:08:55 來源:東北網  作者: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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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9月13日電(記者 印蕾) 記者從哈爾濱市勞動局了解到,哈爾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近日下發了《哈爾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對醫療保險參保患者部分住院治療項目及材料支付辦法調整的通知》,根據該《通知》,從10月1日起,哈爾濱市將對人工晶體、人工髖關節、冠狀動脈支架等體內置入人工器官的9項治療項目支付額度進行調整,參保人員的個人負擔比例平均降低達18%。

  據了解,此次調整改變了9種住院診療中使用率較高的人工器官和體內置入材料的費用支付方式,使用部分人工器官和體內置入材料的,材料費用在最高支付限價以內的個人自付30%,其餘計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超過最高支付限價以上的費用由個人自付。其中,安裝心髒冠狀動脈支架的,一次住院治療過程中,安裝兩套以上的,從第二套起,每套個人支付比例為最高限價的50%,其餘計入統籌基金范圍,但最多不能安裝超過3套。同時,除了人工器官及體內置入材料費外,其它診療費用單獨納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按照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執行。

  此外,腫瘤參保患者進行住院放療,還按照以前的政策執行。腎髒移植患者統籌基金限價支付診療費最高限額也未發生變化,最高6萬元,腎源自費。

  據了解,近年來,隨著醫療水平和人們對治療需求的提高,一些治療費用也有所上昇。以前,由於受到醫療保險支付比例有限等因素的限制,有的患者為了省錢,放棄了相應的治療。為進一步提高哈爾濱市醫療保險的保障水平,滿足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降低參保人員的個人負擔,哈爾濱市勞動部門下發了該通知。該《通知》實施後,《哈爾濱市勞動局關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哈勞社發[2001]125號)將不再執行。

責任編輯:張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