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19日電 從現在開始,我省將實施為期5年的『平安醫院』創建活動,內容包括規范醫護人員診療行為、增強醫療安全防范能力、依法維護醫療機構正常的醫療秩序等多項措施。這是記者從18日召開的全省創建『平安醫院』活動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的。
省衛生廳有關負責人指出,近年來,活動在醫院周邊的『職業醫鬧』明顯增多,嚴重擾亂了醫院正常的診療秩序。另外,醫院自身的安全事故也時有發生,因此,創建『平安醫院』迫在眉睫。
多個部門齊抓共管
『平安醫院』創建活動由衛生部門牽頭,公安、民政、工商、宣傳等多個部門共同參與,實行分級管理,共同配合,齊抓共管。公安機關要按照相關法規條例對醫療機構加強內部治安保衛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嚴厲打擊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民政部門將按有關規定做好對棄嬰、流浪乞討人員中的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的醫療救助工作。工商部門要依法認真清理和查處違法醫療廣告。城管部門要加強對『號販子』、『醫托』以及在醫院內散發小廣告人員的監督管理。
重點打擊『醫托』『醫鬧』
創建『平安醫院』活動要依法維護醫療機構的正常秩序,全力打擊『號販子』、『醫托』、『醫鬧』等不法行為。對在醫療機構中侮辱、威脅、恐嚇、毆打醫務人員的,衝擊或佔據辦公、診療場所的,脅迫醫務人員索要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圍堵醫療機構大門和診療場所的,在醫療機構陳屍要挾或擺設靈堂的,搶奪、偷竊醫療機構、醫務人員以及患者和家屬財物的,其他擾亂醫療機構正常秩序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嚴格執行『三不准』
創建『平安醫院』要規范醫護人員的診療行為。通過嚴格執行臨床路徑和診療操作常規、三級醫師查房制、『三不准』(即不准在診療服務過程中接打手機,不准酒後上崗,不准收受『紅包』、『回扣』)制度以及『兩書一表』(即輔助檢查知情同意書、高值材料使用知情同意書、貴重藥品自主選藥表)溝通體系,定期進行督導檢查,加強對醫護人員診療行為和操作常規的規范化管理,杜絕違規用藥或收受診療『紅包』、醫藥『回扣』等職務犯罪行為。
明年半數醫院『達標』
這次會議要求,到2008年底,全省有50%的省級醫院、60%的市級醫院、50%的縣級醫院、50%的鄉鎮級醫院、40%的村(社區)級衛生所要達到『平安醫院』創建標准。2010年,全省有90%的省級醫院、80%的市級醫院、75%的縣級醫院、70%的鄉鎮級醫院、70%的村(社區)級衛生所達到『平安醫院』創建標准。
全省創建『平安醫院』活動協調小組及辦公室要對各地開展創建『平安醫院』活動的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和定期考核,並把創建『平安醫院』列入考核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院領導乾部政績的主要指標之一。對醫院在一年內發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安全事故或有重大影響的公共安全事件,一律取消評選『平安醫院』資格,並嚴肅追究醫院主要領導和主管領導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