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8日電 從10日開始,哈爾濱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和市教育局組成聯合檢查組,將對各縣(市)中小學校教育收費公示制情況進行重點檢查。按規定,學校要制作收費公示板,並在顯著位置進行公示,不公示的不准收費。
據介紹,按規定,任何部門、任何學校不得擅自立項,提高收費標准,不得搭車收費,不得強制向學生推銷生活用品、學習用品和資料。對違反規定的部門和學校要按照有關規定嚴厲查處,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據悉,今年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繼續執行『一費制』收費辦法。實行收費公示制度,做到學校清清楚楚收費,學生明明白白交費,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面向在校學生的服務性代收費,必須堅持學生自願和非營利原則,即時發生即時收取,不允許按學期一次收取,不得與雜費合並統一收取。服務性代收費要專款專用,不允許挪作他用,不允許用於學校福利支出。收取課本費必須堅持多退少補原則,多收費用在學期末要全部退給學生,不允許將結餘款掛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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