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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門開鎖 申請人應當到轄區公安派出所登記
2007-10-10 10:05:36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員繼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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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0月10日電 『到居民家開入戶門鎖,開鎖人、申請人應當到轄區公安派出所登記,開鎖人應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營業執照(或者復印件),公安派出所查驗、出具登記證明後,由物業(社區)管理人員或者居(村)民委員會人員到場,方可開鎖。』這是今天提交省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黑龍江省公共場所和特種行業治安管理條例(草案)》中的規定。

  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高德林向省人大常委會作了《條例(草案)》的說明。據介紹,我省現行的4部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實施十多年來,對加強公共場所和特種行業的治安管理,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一些新興行業的興起,現有的規范公共場所和特種行業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已經不能完全適應治安管理工作的需要。現有的開鎖業及其從業人員良莠不齊,有的從事非法活動,甚至與犯罪分子結伙盜竊。據不完全統計,全省今年發生利用技術開鎖盜竊案件150餘起,涉案金額1000多萬元。

  《條例(草案)》對特種行業范圍作了明確界定,除將旅館業、公章刻制業、典當業納入到特種行業外,根據我省治安管理工作的實際,將新興的容易被違法犯罪分子利用,需要由公安機關實行特殊管理的開鎖業、舊移動電話交易業、金銀首飾加工、置換業等行業納入到特種行業中。將這些容易發生治安案件的行業納入到特種行業中進行特殊管理,加強事前監督,事中管理,對於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將會起到積極的作用。

  《條例(草案)》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安部有關規定,在第七條對開辦公共場所和特種行業的基本條件作了規定。此外,針對開鎖業、公章刻制業和金銀首飾加工、置換業等技術含量較高行業從業人員的特殊性,第八條規定:『利用開鎖、公章刻制、金銀首飾加工、置換從事犯罪活動,並因此受到刑事處罰的,不得從事本行業經營活動。』這樣規定,不僅淨化了從業人員隊伍,也能夠對現有從業人員起到警示作用。

  《條例(草案)》將公共場所的事前審批一律規定為備案管理。第九條規定:『開辦經營性公共場所的,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後十五日內向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備案;有關閉、合並、遷移、更名、變更法定代表人等情形之一的,應當在注銷、變更後十五日內書面告知公安機關。開辦非經營性公共場所的,應當自批准成立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備案。』

  第十一條規定:『符合旅館業、公章刻制業、典當業開辦條件的,應當向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在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後三十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符合本條例第四條第四項至第九項,即開鎖業、舊移動電話交易業、廢舊金屬收購業、信托寄賣業、機動車維修業、金銀首飾加工、置換業開辦條件的,應當在領取營業執照後十五日內,向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

  為了強化對洗浴等場所提供住宿服務不登記的行為的監管,防范犯罪分子藏匿,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不以住宿為主要經營項目的洗浴等場所提供住宿服務的,休息或者留宿人員超過零時應當按住宿進行登記,並按規定向公安機關報送相關信息。』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