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0日電 近年來,哈爾濱市經濟社會發展較快,各項事業取得長足進步,城市綜合實力不斷增強。但與國內同類城市相比,經濟發展水平仍然處於落後位次。從微觀經濟層面分析,企業規模小、數量少,層次低、實力弱,特別是民營經濟不振是造成哈爾濱市經濟發展水平偏低、就業壓力過大的主要原因,而這一原因的形成又與哈爾濱市整體自主創業意識不強,創業環境不盡如人意,創業活動、特別是小型創業不興旺有著直接關系。因此,千方百計增強創業意識、改善創業環境、鼓勵創業行為,搞好包括小型創業在內的創業活動就成為做大做強我市經濟的關鍵一環,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迫切現實問題。
小型企業在經濟社會發展中作用突出
小型企業是增強經濟活力的重要引擎。從國內外經驗來看,鼓勵國民以多種形式創業,讓各種小企業深入到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是使經濟充滿活力的至關重要的舉措。
小型企業日益成為擴大就業規模的重要渠道。我國當前解決就業問題主要有三條渠道,一是由勞動者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二是由企事業單位吸納就業;三是由政府開發公益性崗位就業。後兩條渠道主要由政府直接組織。現在看,直接由政府組織就業的方式,其效能越來越有限,因此,就業政策和就業方式必須由政府直接組織操作向政府創造條件、扶持待業人員自主創業、自主擇業方向轉變,使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成為促進就業的一條主乾道。
小型企業是提高居民收入的現實途徑。以浙江為例,在個體經濟發達的臺州市和溫州市,戶均從事個體經營人數分別為0.25人和0.29人,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分別有16.3%和13.6%來自於經營收入。
哈爾濱市小型創業能力不強的根源
改革開放以來,哈爾濱市以個體私營經濟形態為代表的小型企業得到較快發展。全市個體工商戶由1978年的610戶、610人,發展到2006年的19.9萬戶、39.63萬人;私營企業從無到有,從1988年的270戶,發展到2006年的3.7萬戶。但是,與國內發達城市相比,個體私營經濟總量偏小,發展速度不快,企業規模不大,特別缺少實力雄厚的民營企業,對全市經濟發展的拉動作用不強。主要根源是:
就業觀念陳舊落後。一個城市的創業思想總要留有其特定的地域文化烙印。東北民風質朴、醇厚,但過於追求安定,進取心和冒險精神不足,成為推動創業的重要障礙。相比沿海城市大學生比較普遍的自主創業而言,我市大學生就業受傳統就業觀念影響也很重,工作穩、風險小的公務員、『鐵飯碗』仍是許多家長和學生的首選。總的看,全民創業、自主創業的氛圍和環境尚未在全市范圍內形成,創業的意識和熱情仍然沒有被充分激發出來。
創業觀念缺乏科學性。創業是一個緊跟市場需求變化、不斷改變策略的過程,它需要創業者及時掌握市場信息,准確判斷、果斷決策、不斷創新,同時也必然要承擔一定的風險。對於大多數待業群體來講,他們缺乏必要的市場分析和判斷能力,加大了創業失敗幾率。而創業失敗的個案又經常被無限放大,對其他創業者心理造成負面影響,使更多人對創業產生畏難情緒。
政策扶持力度不夠,落實不到位。相比沿海發達城市多樣性的扶持政策而言,我市的創業優惠政策存在局限性,本地獨創性政策少、針對性不強、力度不大、現有政策落實的不到位。以小額擔保貸款為例,我市小額擔保貸款額度偏小,且不允許二次貸款,同時,這項工作涉及到勞動保障、財政、銀行等多個部門,由於相關部門之間工作推進機制不夠協調,也影響了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的落實。
創業資金匱乏。一方面,存在貸款難問題,一些好的項目因為缺少資金難以啟動。另一方面,因為缺乏創業意願和勇氣,缺少有效的項目運作,滯留在民間的閑置資本沒能得到有效的利用。
創業環境不夠寬松。政務環境不夠理想,各級管理部門的服務還不規范,辦事程序復雜,透明度低,隨意性大。部分基層職能部門和人員為市民創業服務的意識差,存在『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對個私企業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問題仍屢禁不絕。
政府服務沒有到位。我市創業指導服務中心於去年底剛建立,軟硬件建設還不到位,服務載體、功能和手段還有缺失,還缺少能為小型創業提供經營、技術、信息、金融和會計服務的中介組織;創業項目的征集、儲存、發布、利用的渠道不夠暢通;還沒有創業孵化基地。
提昇小型創業能力的主要途徑
打造創業文化,培育創業主體。要做到『五個破除、五個樹立』。即,要破除『萬般皆下品、惟有仕途好』的觀念,樹立創業光榮、創業有功的思想;創業者要破除『等、靠、要』思想和『小富即安』的觀念,樹立自強不息、敢創一流的思想;全社會要破除嫉賢妒能、求全責備的就業觀念,樹立助人成功、成就創業的思想;各部門要破除唯書唯上、本位主義的觀念,樹立開拓創新、服務創業的思想;各級政府要破除恐私歧私、保守僵化的觀念,樹立平等包容、放開創業的思想。通過構建創業文化,培育創業主體,形成全民參與的局面。具體講,一要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把創業作為政府的重要工作,變成政府的具體行動,深入開發民智,積極培植民力,有效利用民資,鼓勵和支持廣大待業人員動起來、忙起來、乾起來,大力推進小型創業。二要大力開展創業文化教育。把創業文化教育作為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創業教育和對下崗失業人員、進城務工農民等人員就業引導的重要內容,教育民眾破除保守觀念,弘揚創業精神,引導市民積極投身到創業實踐中。三要大力宣傳創業文化。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和各種宣傳形式,把鼓勵創業的政策宣傳到千家萬戶,營造有利的輿論氛圍,引導待業人員自找出路、自主創業、自我發展。四是發揮先進典型的輻射、帶動和導向作用。面向全社會開展評選創業優秀人員活動,建立優秀創業人員獎,對創業成果突出的創業人員給予獎勵。大張旗鼓地宣傳創業好典型、好做法、好經驗,激發廣大民眾的創業衝動和創業激情。
強化創業培訓,提昇創業能力。要進一步找准創業培訓的著力點,使創業培訓真正起到促進創業的作用。一要進一步擴展創業培訓的范圍,將創業培訓的范圍由下崗失業人員擴展到高校學生、退役軍人、失地和進城務工農民及各界有創業願望的人員。二要抓好培訓機構和師資建設。建立完善創業培訓基地,建立一支專業教師與具有創業實踐經驗的兼職教師相結合的師資隊伍。三要進一步提高創業培訓質量。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創業者需求為重點,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實用性、有效性。大力提倡開門培訓,請創業成功者到培訓班現身說法,介紹創業成功的經驗,請工商、稅務等兼職創業輔導員到場講授相關優惠政策,帶領學員到創業成功者的企業參觀學習,增強培訓的直觀性和實用性。四要切實提高大學生群體的創業實戰能力。各高校要順應就業形勢和市場潮流,不斷改革教育思想、教育方法和人纔培養模式,構建創業教育評價體系和機制,培養大學生的實際動手能力,從而提高其創業能力。
加強政策扶持,強化推進機制。一是加大對創業人員融資的支持力度,解決創業人員融資難、貸款難的問題。適當提高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的額度,對於能夠按期還貸、生產經營狀態和信譽比較好的創業人員,允許申請二期貸款。搭建穩固的信用擔保平臺。多渠道吸引社會資金,多層次組織擔保機構,擴大擔保資金規模,建立財政擔保金補償機制,進一步簡化擔保審查手續,降低反擔保條件,增加創業者受惠度。建立創業發展基金。利用再就業資金、社會援助、自發捐助等方式籌集資金,專門設立用於為創業者提供短期融資的創業發展資金,為創業者特別是大學生提供除小額貸款外的便捷融資服務和無償資金支持。二是加大獎勵力度。建立創業項目獎,面向全社會開展各類創業項目公開征集、評比活動,對促進創業成功並帶動就業的項目策劃者給予資金獎勵。
加強創業服務,提高創業成功率。一是搭建服務平臺。加大投入,建立以市創業指導服務中心為龍頭,市、縣(市)區、街道社區三級創業指導服務體系,提供創業培訓、項目開發、開業指導、政策諮詢、後續服務等『一條龍服務』。二是加強創業孵化。充分利用各類園區、閑置場地、專業化市場等適合小企業聚集創業的場所,建設小企業創業孵化基地或創業園,為缺乏創業經驗和經營場地的創業者提供一段時期的孵化和政策扶持,助其順利發展。三是開發創業項目。建立創業項目資源庫,完善項目開發、征集、論證、展示和推介機制,為創業者推薦符合地方經濟實際,投資少、見效快、發展前景好的項目。四是建立創業者協會。把創業者聯合起來,互相學習、互相幫助、共同發展,增強抵御風險的能力。
優化創業環境,凝聚創業力量。一要優化政策環境。凡是現已出臺的政策要用好、用足、用活;凡是被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措施,要繼續堅持並大力推廣;凡是外地已經采用被實踐證明是正確的措施辦法,要認真學習借鑒;凡是法律沒有明令禁止的做法,要積極探索試行。二要優化法制環境。完善保護創業者權益的地方性法規,加大保護創業者合法權益的力度。各執法部門要端正執法思想,規范執法行為,嚴格依法辦事,維護市場秩序,保證公平競爭,保護合法經營。三要優化政務環境。各職能部門要站在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高度,轉變政府職能,改革審批制度,簡化辦事程序,增強服務意識,轉變工作作風,嚴厲打擊行政執法腐敗和『吃、拿、卡、要』行為。四要加強誠信體系建設。首先,要加強誠信政府建設。各級政府及工作人員要把『誠信為本』理念貫穿於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之中,提高公信力。其次,要加強企業誠信建設。協調工商、稅務、技術監督、銀行、法院等主要涉信部門,盡快為企業建立信用檔案,公示法律允許公開的企業信用信息,發揮市場規避失信機制的功能,使守信成為企業的自覺行為。第三,加強公民誠信建設。通過加強公民誠信道德教育、評選誠信市民,以及借鑒發達國家做法,探索建立與公民個人利益相關聯的公民誠信檔案或誠信記錄等措施,提高公民的誠信意識,在全社會形成誠信光榮、守信受益、失信受損、無信難立的良好風氣,為推動創業提供信用保障。
(作者為哈爾濱市市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