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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蘭原區委書記傅豐志因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被判刑16年
2007-10-11 05:50:39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劉姝媛
東北網10月11日電 記者從哈爾濱市紀委獲悉,原呼蘭區委書記傅豐志因犯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
據悉,2007年9月,道裡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傅豐志一案。經審理確認,傅豐志於1998年9月至2006年10月期間,先後利用擔任中共方正縣委書記、中共呼蘭縣委書記、中共哈爾濱市呼蘭區委書記職務的便利,索取、收受多人的賄賂款,並有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已構成犯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被告人傅豐志因犯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16年。
責任編輯: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