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9日電(李進勝 記者雷蕾) 今天,兩起重大交通事故的肇事逃逸者在警方強大的政治攻勢下不得不向顧鄉大隊投案自首。據了解,在70天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會戰中,哈爾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進行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同時,加大了對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偵察力度。
今年7月8日21時50分,哈市道裡區老機場路上發生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事故,被害人李景龍被一臺由東向西行駛的汽車撞倒當場死亡,肇事車輛逃逸。交警顧鄉大隊接到報警後事故處理民警立即趕赴現場並進行仔細地勘察。通過現場一目擊者提供的線索,警方將肇事車輛的車牌號鎖定為黑AS4256號松花江牌微型客車,並通過肇事嫌疑車輛將肇事逃逸的駕駛人鎖定為王永波。經過調查,王永波家住黑龍江省雙城市五家鎮五家街道,2006年4月初領C1型駕駛證,2007年3月買的新車,並於當月9日申領了機動車號牌。警方確定肇事嫌疑人後,在當地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十餘次找到其家屬和比較親近的朋友陳述警方的立場,反復交代政策做工作,希望肇事嫌疑人王永波能早日投案;並通過技術手段已經確認王永波藏身的大致位置。在警方強大的政治攻勢下,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王永波在逃逸了100餘天後於10月19日向交警顧鄉大隊投案自首。據其交代,事發當時他正駕駛車輛返回家的路上,當發現有人在道路上時已經晚了。據其自述,肇事後他連車都沒停,回家後惶恐不安,和自己的妻子慌稱撞了一臺好車,在外面躲幾天。他先把肇事車輛停放在一個工地的院內,然後在哈市的某個小旅館住,7月14日又輾轉去了遼寧省沈陽市,到處打工掙點前住旅館。在這期間,他多次打電話給家裡和朋友,聽說交警已經確認了他的肇事逃逸的違法行為,並不斷地做家屬和朋友的思想工作,他也覺得自己無論如何也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終究會在某一天被交警部門抓獲,於是選擇了自首。目前,王永波已經被警方刑事拘留,交警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並且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10月15日15時45分許,李玉寶駕駛無牌照輕騎牌自卸貨車在道裡區新陽路由西向東行駛至新陽路502號附近時,將一男子刮倒,被撞男子經搶救無效死亡,肇事者現場棄車逃逸。交警顧鄉大隊接到報案後立即對現場進行勘察,現場提取了被遺棄的肇事車輛的車架號,通過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查詢,確定了該車曾經在哈市登記落戶並找到了該車的第一任車主。經過調查,警方確認了該車的第二任車主李玉寶有重大交通肇事逃逸嫌疑,對其進行抓捕時,李玉寶的鄰居稱其與妻子已經離開哈市。通過廣泛的走訪調查,警方確認了李玉寶可能藏身的幾處地點,開始與其外地的親屬聯系做政治工作並准備實施異地抓捕行動。在交警部門凌厲的政治攻勢下,李玉寶終於在10月19日向交警顧鄉大隊投案自首。據其自述,案發當時他發現自己可能闖禍了,第一個想到的是他剛結婚兩年的妻子。『因為她平時對我挺好,我從前帶過來的孩子和她從前帶過來的孩子一家相處的不錯,我妻子有心髒病,我不能對不起她,所以我先把她送到海拉爾去了。』目前,李玉寶已經被警方刑事拘留,交警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並且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