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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普高學籍管理新規定:市區高中學校間不允許轉學
2007-10-26 14:02:24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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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0月26日電 自今秋開始,哈爾濱市高中全面實施普通高中新課程改革,同時,開始在高中實行新的學籍檔案。近日,市教育局印發《哈市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補充規定的通知》,對高中學籍管理、轉學生管理、借讀生管理等都做出具體規定。據悉,今後,市區或縣內高中學校之間不允許轉學。借讀生可在借讀學校報考學業水平考試。

  自今年高一新學年起,全市統一使用『黑龍江省普通高中學生學籍檔案表』。此表將作為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管理學生學籍、審查學生資格的依據,在高校錄取、學生轉學、借讀時使用。

  《通知》規定,市區或縣內高中學校之間不允許轉學。學生因戶口遷移而需要轉學時,應以監護人及學生本人戶口變更為依據,轉入學校必須為學生戶口遷入地,轉出時要持學生本人的戶口或戶口遷移證、學生本人的學籍檔案、轉出學校開出的轉學證明。

  省級重點中學間的轉學需經市教育局審批,並報省教育廳審核,安排到戶口所在區的省重點高中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後,由轉入學校上報市教育局備案,考核成績不合格的,再由市教育局安排到戶口所在區的市重點高中進行考核,考核成績仍不合格的,由區教育局安排到區屬普通高中就讀。持有哈市常住戶口,在外地就讀的高中學生,要求轉回本市的,經市教育局審核轉學相關材料後,原則上安排到戶口所在區的普通高中就讀。

  《通知》明確,因監護人攜帶子女離開戶籍所在地到異地常年居住,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需要借讀的學生,必須經學籍所在學校和借讀學校同意。借讀生可在借讀學校報考學業水平考試。畢業證書由學籍所在學校頒發。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