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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核准備案辦法》出臺
2007-11-07 10:08:15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左楠
東北網11月7日電 哈爾濱市政府近日出臺《哈爾濱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核准備案辦法》,進一步簡化和規范了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程序,同時確定了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辦法》規定,對於企業不使用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一律不再實行審批制,區別不同情況實行核准制和備案制。
《辦法》規定,政府僅對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從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角度進行核准,其他項目無論規模大小,均改為備案制。企業投資建設實行核准制的項目,僅需向政府提交項目申請報告,不再經過批准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程序。
《辦法》規定,對市級管理權限政府投資項目實行審批制,一般進行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或者施工圖設計)或者資金申請報告的審批。其中,對於采用直接投資和資本金注入方式的項目,從投資決策角度只審批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對於采用投資補助和貸款貼息方式的項目,只審批資金申請報告。對於外商投資項目,政府還要從市場准入、投資項目管理等方面進行核准。
責任編輯:呂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