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6日電 55歲的吉林人王某在哈市一家鍍鐵廠打工,每月有2000元左右的收入。前些年老伴去世後,至今單身一人過日子。
今年6月,王某看到一則征婚廣告上寫:某女,41歲,喪偶,覓年齡45至60歲,身體健康的男士為伴,戶口不限,有無職業均可。王某按廣告上的電話,進了一家婚介,交了100元見面費後,婚介的人打電話,把征婚女請來與王某見面,征婚女當即表示同意相處,並約會第二天見面的地點。
第二天,按規定王某先到婚介再交了400元『成功費』後,趕往約會地點與征婚女見面。詳談中,王某給征婚女看了身份證,又表明,今後事事聽你的。但征婚女只告訴王某自己叫高艷,開了個酒店,有一女孩。
接下來倆人正式談起戀愛,高艷一有頭痛腦熱,鬧肚子什麼的,就打電話讓王某來探望,見面地點都約在南崗秋林或道裡建築藝術廣場,每次見面,王某不僅要留給高艷三五百元看病錢,還應高艷之求,在就近的各大商場給高艷買首飾、拎包、衣服,期間,王某提出要到高艷家裡看看,可高艷總是以各種借口推托。
轉眼到了9月,王某提出10月份結婚,高艷同意,並要走了3000元錢,『買些結婚用的東西』。高艷還說:『你家裡的東西搬到我那兒沒地方放,全都賣了吧。』結果,王某把包括彩電在內值錢的家當全部出賣,錢給了高艷。
此後,高艷的手機突然關機,因不知道高艷住處及酒店地點,王某多次找到婚介所,可婚介所就是不給他開門;打電話婚介所的電話『欠費停機。』王某細想,自己前後為高艷花掉近1萬元,要結婚了,『准新娘』卻『失蹤了』。王某表示,如果過一段時間仍然找不到高艷,他就會向警方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