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6日電(記者 雷蕾) 記者從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十六大以來,特別是最近三年來,黑龍江省各級法院各項工作取得了豐碩的成果。截止到2007年上半年,共審結和執結各類案件1458774件,結案率為97.6%,結案標的額969.7億元。
黑龍江省法院從服務全省工作大局出發,先後制定下發了關於為小康社會建設、振興老工業基地、新農村建設和創建和諧龍江等方面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的指導性意見。審判工作科學化管理,辦案質量效率連年提高;隊伍建設成效顯著,相繼推出孟憲福、顧雙彥、金桂蘭等一大批全國有影響的重大典型;司法改革穩步前行,一系列改革措施推動了審判事業發展;基礎建設有目共睹,一些不能滿足審判工作需要的法院、法庭審判辦公用房相繼得到改擴建,車輛、通訊等設施得到改善。
依法懲治各種刑事犯罪,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黑龍江省各級法院始終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刑事審判的首要任務,充分運用刑罰武器,依法懲治各種犯罪活動。共審結一審刑事案件97961件,判處有罪人犯118911人。認真貫徹"嚴打"方針,依法從重從快打擊涉及黑社會性質組織、殺人、搶劫、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同時,認真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依法適用拘役、管制、緩刑和罰金刑41781人,免予刑事處罰2054人;嚴格死刑適用標准,確保死刑案件質量,沒有出現重大冤錯案件;依法保障人權,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對212名刑事被告人宣告無罪;加強未成年人審判工作,貫徹執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在判處的9257名少年犯中,輕刑率達84.75%;依法辦理減刑、假釋案件53355件,促進了服刑人員的改造自新;堅決貫徹『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落實法院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為黑龍江省『平安龍江』建設做出了貢獻。
妥善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在嚴格依法辦案的前提下,法院充分發揮司法審判的規范、調節和引導功能,積極采取有利於經濟社會發展的裁判方案,努力化解各類社會矛盾糾紛,及時消除影響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的消極因素,共審結各類一審民商事案件844749件,結案標的額達599.1億元。其中,涉及婚姻家庭、相鄰關系、損害賠償、勞動爭議和房地產等民事案件490200件;涉及國企改制、金融改革、城鎮建設、知識產權、外商投資等商事案件354549件。堅持把訴訟調解、釋法解疑貫穿始終,不斷豐富和創新調解工作的理念、制度和方法,民商事案件調解率達39.4%,撤訴率達25.6%,有92.9%的案件服判息訴。通過依法調節經濟社會關系,在化解矛盾紛爭、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促進國有企業改革的依法進行、保障國家金融和經濟安全、推動智力成果的開發應用等方面,發揮了應有的職能作用。
強化司法審查功能,促進依法行政
按照依法治省綱要的要求,突出對涉及城市建設、社會治安、社會保障、農民負擔等行政案件的審理力度,監督和支持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共審結一審行政訴訟案件12544件,案件類型達到50餘種,幾乎涉及所有行政管理領域。其中,對行政行為判決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無效2938件,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判決維持、確認合法或有效2969件,保障行政機關依法履行社會管理職能;注重運用協調解決的方式化解行政爭議,經協調撤訴3682件,佔29.4%,增進人民群眾對行政機關的理解和信任。辦結非訴行政執行案件31152件,維護行政執法權威;審結國家賠償案件665件,決定賠償金額2170.9萬元,保護賠償請求人的合法權益。
強化和規范執行工作,保障合法權益有效實現
認真貫徹落實中政委和省委政法委關於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的總體部署,緊緊依靠各級黨委領導,充分發揮執行統管優勢,著力推進執行威懾機制建設,對執行難問題進行綜合治理。共執結各類案件296006件,執行標的額370.6億元,同比上昇65.3%。開展了以集中清理執行積案為重點的"三清理"活動,共清查舊存執行積案22597件,執結17489件,執結率達77.4%。按照最高法院的統一部署,深入開展"規范執行行為,促進執行公正"專項整改活動,執行工作規范化程度進一步提高。
完善信訪申訴機制,認真處理涉訴信訪問題
按照中政委、最高法院和省委政法委關於涉訴信訪工作的部署,紮實開展了集中處理涉訴訪問題會戰、聯合接訪工作、集中排查化解涉訴非正常訪案件和接訪"超市"活動。認真落實"四定一包"責任制,在改進涉訴信訪申訴處理機制、領導包案、整合力量、督導檢查、目標考核、責任追究和督促檢查等方面強化措施,促進了涉訴信訪問題的解決。自2004年開展集中處理涉法涉訴活動以來,黑龍江省3242件進京到省涉訴信訪案件,已辦結2890件,結案率89.14%,其中息訴罷訪1476件,確認無理訪284件,終結訴訟971件,轉相關部門159件,未結的342件涉訴信訪案件將在年內全部辦結。
落實司法為民措施,加強對弱勢群體的保護力度
認真貫徹最高法院關於落實司法為民措施的指導意見、省委開展利民行動的精神和省法院提出的20條便民、利民措施,普遍完善便民設施,加強了訴訟指導和訴訟風險提示工作;注重方便群眾訴訟,推行速裁結案、巡回辦案、預約辦案等方便當事人的訴訟方式;加強司法救助,為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減緩免收訴訟費7943萬餘元,對殘疾、未成年人等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指定援助律師3440人;繼續依法擴大簡易程序適用范圍,推行普通程序簡化審,促進審判效率提高,一審民商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比率達72.1%,一審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比率達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