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8日電 前不久,道外區人民法院對6個未成年人作出了一審判決,因搶劫罪判處他們有期徒刑,但緩期執行。這6個未成年人最大的15周歲,最小的纔14周歲,剛剛達到刑事處罰的年齡。他們交代了3起搶劫行為,屬於數次犯罪。但法院本著對未成年人關愛的法律原則和依據,對這6個少年分別都判處了緩刑。
這6個少年都是哈爾濱市道外區居民,平日裡很少去學校,聚集在網吧裡打游戲。由於家庭困難,從父母那裡要不來零用錢,為了能弄點上網的費用,他們在一起研究靠搶劫弄點錢。據檢察機關調查,這6個少年從今年1月份開始實施搶劫行為。今年1月11日20時左右,這幾個少年經過預謀後,竄至道外區新江橋街56號樓附近,尾隨該樓一位女性居民進入樓道內,其中兩人用大片刀將其逼住,另外四人望風的望風、搶包的搶包。他們搶走被害人黑色手提包一個,內有現金100元、存折一個以及身份證等物品。他們將包內現金全部都花在了上網玩游戲上。第二天,6人又經過預謀,來到道外區黎華小區休閑廣場附近,將路過該廣場的一名男子強行拉到旁邊的一居民樓道內,用大片刀將其控制住,搶走該男子身上摩托羅拉V3型手機一部後逃走。後他們將搶來的手機到二手手機市場賣得350元,他們又把這些錢揮霍在了網吧;兩次得手讓他們膽子變得大了起來,13日他們再一次實施了搶劫。
在被害人報案後,這6名少年『片刀劫匪』被公安部門迅速抓獲。
法內容情,均被判緩刑
檢察機關在取得了確鑿的證據後,以搶劫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訴。雖然他們都是未成年人,但都已經過了14周歲,應該承擔刑事責任。這6個孩子對於公訴機關的指控事實均無異議、無辯解。他們的律師和父母向法庭提出,他們均為未成年人,而且認罪態度非常好,犯罪情節比較輕微,且沒有造成重大的傷害事故,請求法庭做出從輕判決。法院在綜合了案情和律師等的請求後作出了決定:這6名未成年被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持械以暴力手段搶劫公民私有財物,而且還是多次搶劫,其行為已經構成搶劫罪,依法應予以懲處。但鑒於這6名被告犯罪時均未成年,而且他們的父母均落實了對他們的幫教措施,本著法律對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和感化』的原則,依法對他們適用緩刑。
比起法律的寬容,社會和家庭的關愛更為重要
在談起本案時,一個被告的代理律師、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劉容俊副主任認為,法律以人性化的規定給了這些少年重新做人的機會,但今後家庭和社會的關心決定著他們的成長軌跡。
劉容俊介紹說,在接到指定辯護任務後,他認真地分析了這些少年的家庭背景,分析的結果令他十分吃驚。他發現這6個少年的家庭都存在著嚴重的問題:單親家庭、父母雙下崗、生活極其困難等。他代理的當事人生活十分困難,父親在外面『戳大崗』,母親在一個小店裡做零工,收入微薄,勉強生活。該當事人的母親向劉容俊哭訴,他們夫妻每天都是早出晚歸,非常疲憊,根本就沒有時間和精力來過問孩子的學習生活。其他幾名少年犯的家庭情況也是基本一樣,這些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缺乏必要的引導和關愛。
劉容俊十分擔心,從法律的角度上已經給了這些孩子以足夠的關愛,但他們以後的路將如何走下去呢?如果他們目前的生存狀況不能得到改變,仍然處於無人管教和關心的狀態,那麼誰能保證他們不會重蹈覆轍呢?他呼吁全社會多多關注這些不幸的少年,提供必要的幫助,盡快建立社區矯正制度,使他們重新建立起生活的信心,盡快回到正常的人生軌跡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