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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交警部門將重點整治5種車18種交通違法行為
2007-11-21 15:21:00 來源:東北網  作者:李進勝 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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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1月21日電(李進勝 記者雷蕾) 記者今天從哈爾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了解到,鑒於哈市目前已經進入嚴寒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嚴峻復雜,為創造冬季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即日起至今年12月30日,哈市開展冬季整頓道路交通秩序保衛戰活動,重點整治5種車、14種動態和4種靜態交通違法行為以及5個重點整治區域。

  據了解,重點整治的機動車包括:無路權車、出租車、摩托車、港田車、政法機關及軍警車輛。重點整治的交通違法行為是:無證駕駛、酒後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違法停車、站外停車、違反交通標識、穿插超越行駛、疲勞駕駛、故意污損遮擋號牌、超員、超載、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重點整治的靜態交通違法行為是:整改道路兩側非法戶外廣告;取締非法佔道經營、市場攤區外溢、亂堆亂放;清理車行道散發廣告、賣報、行乞等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規范市區機動車停車場(庫)經營管理,整治停車秩序,清理擋車設施。重點整治的區域為:經交警支隊確定的市區交通事故高危頻發路段、市區集中整治重點區域、商服繁華區域、中小學校門前及雪天主乾道路陡坡路段。

  此間,交警部門將加大對市區各路段的巡邏密度,並適時根據雪天情況,及時疏堵治亂,擴大警控區域;針對各交警大隊轄區道路交通狀況及交通違法特點,各轄區大隊每周都將加大夜間交通整治力度,集中整治夜間交通秩序。在加大對市區整治的同時,將根據氣象部門提供的信息以及公路交通情況,適時采取限速行駛、間斷放行、警車帶道等措施,保障公路通行安全。

  在此次冬季交通安全保衛戰活動中,交警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十種違法行為采取『十個一律』的強硬措施,即:對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律處以拘留和暫扣駕駛證處罰,根據不同情節,罰款1500元至2000元;對一年內兩次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對嚴重超員、超載的機動車,一律扣留車輛,根據不同情節,罰款200至2000元;對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一律扣留機動車,罰款2000元;對非法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的,一律強制拆除、收繳,罰款2000元;對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國家規定投保交強險的,一律按規定處以最低責任險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對無證駕駛機動車的,根據不同車型,一律罰款500元至2000元,情節嚴重的,處以行政拘留;對阻礙交警依法執行公務的,移送有關部門一律處以行政拘留,對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交警依法執行公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機動車超速50%以上的,根據不同情節,一律罰款500元至2000元,情節嚴重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對駕駛拼裝、報廢車輛的,一律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罰款2000元。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