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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飛機攜帶危險液體 一旅客被取消乘機資格
2007-11-26 05:53:34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仇 建 霍 欣 陳 巍 張 強
東北網11月26日電 近日,在哈爾濱太平國際機場,一名旅客因攜帶乙醚和氫氧化鈉兩種危險液體,被取消了乘機資格。
23日18時許,在哈爾濱太平國際機場,安檢部門工作人員正在對哈爾濱至北京的CA1612航班旅客進行檢查時,X光機檢查員王晶發現旅客殷某包內有4瓶礦泉水,便立即通知開包員張延濱開瓶檢查。而殷某此時卻有些慌張,連稱礦泉水瓶內裝的液體是無毒無害的,也不易燃,完全沒有問題。值班經理吳鑫將礦泉水瓶內的液體倒出少許試燒,結果火苗串出了1米多高。
面對事實,殷某不得不承認2瓶礦泉水瓶內裝的是乙醚,另外2瓶裝的是氫氧化鈉液體。
據機場安檢部門的負責人介紹,這兩種液體分別具有易燃和強腐蝕性,如果被帶上飛機是非常危險的。
目前,殷某已被移交到機場公安機關做進一步審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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